金方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3 11:51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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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秋季是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根据省、滇中产业新区、市农业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安防指办〔2017〕3号、安防指办〔2017〕5号文件安排,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街道2017年秋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强制免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 正确认识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的重要性

2017年是街道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关键年,切实做好街道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对实施好街道“防治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街道辖区地理位置特殊,加之近年来养殖业不断发展,流通环节监管难度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随时可能发生,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村委会要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疫情形势,绝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 明确目标任务,迅速开展秋防强制免疫工作

按照省、滇中产业新区及昆明市、安宁市的要求,街道秋防目标任务是:对存栏畜禽继续实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4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免疫密度、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4个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70%以上,确保街道辖区秋季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要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小反刍兽疫、山羊痘、鸡新城疫等动物常规病、重点病免疫工作。

三、 落实关键措施,确保防控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4字”方针精神和省、滇中产业新区、昆明市及安宁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秋防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真抓实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防控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一要落实责任制,按时完成秋防强制免疫任务。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各村委会要及时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好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防控责任,落实强制免疫任务,确保所有农户存栏畜禽应免尽免,做到时间、人力、精力“三个集中”,实行疫苗供应、免疫程序、操作规程、牲畜标识“四个统一”,落实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四个不漏”, 对于散户畜禽防疫,要由村干部带队,组织防疫员集中突击,整村推进,坚决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二要建立规模养殖大户(场)联系人制度,加强防疫责任。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规模养殖大户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大户(场)政企、技企联系人制度,规范填写“畜禽规模养殖场(大户)养殖、防疫档案”,明确政企、技企联系人。规模养殖场(大户)要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要与养殖大户签订好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指导养殖大户做好消毒、免疫等工作。三要严格加强疫苗管理。疫苗质量关系到动物防疫工作的成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要及时做好疫苗入库、出库记录和台账,完善领用登记手续,严禁收费或销售,一经发现,从严查处。随时接受市安防指办对疫苗管理和使用等的专项检查。四要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溯源体系,发放动物标识要完备手续并规范建立档案,养殖企业(大户)畜禽免疫后,要将免疫有关信息及时、准确输入系统,规范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加挂牲畜二维码耳标,逐步实施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有效发挥其在动物防疫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五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处置,全力做好预测、预警。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体系,认真组织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发现疫情及时报告,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规范处置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六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工商、食品、卫生、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执行力,坚决执行农业部的六条禁令,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畜禽屠宰、畜产品流通市场、养殖等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坚决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和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有效堵截动物疫病的传入和传出,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 加大强免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抽调强有力的技术业务骨干负责指导和协助各村委会的强制免疫工作。秋防期间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和“四不”检查(即“不事先通知检查对象、不确定检查日期、不确定检查地点、不告知检查内容”)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开展对各村小组的秋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建立双向问责制度。秋防结束后,配合安宁市畜牧兽医站相关业务人员对各村委会秋季畜禽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并对免疫工作实行采血抽样检测,评价免疫效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批评且限期补免补防直到达标为止,同时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

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村委会与村委会之间实行交叉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每个村委会抽查5%的自然村,每个自然村抽查10%的农户,检查验收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各村委会,对不合格的村委会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免。

五、 具体工作要求

1、 按照云南省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三苗同步、两点注射”免疫规程及技术方案要求,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对村委会兽医员的培训及指导力度,要深入基层,做好此项新技术的推广运用。

2、 各村委会要及时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签订责任书,指导做好免疫及档案管理工作。

3、 实行免疫注射是预防和控制牲畜口蹄疫、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唯一方法,按照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认真对辖区内的猪、牛、羊及禽类进行统计,并带领防疫队伍,采取打歼灭战的办法,进行统一强制免疫。工作中要逐户推进,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

4、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强免工作原则,各村委会党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民小组书记、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的防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目标,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各村委会兽医员与各村委会对接免疫时间(8月23日-9月14日),且各村委会必须由一名领导带领,负责组织好各村民小组猪、牛、羊口蹄疫,散养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疫工作。入户防疫的头一天,村民小组应逐一通知农户第二天在家等候(牛羊不再出圈),防疫队伍到达的当天,要统筹安排时间,集中行动,组织好各村民小组的防疫工作,如发生养殖户不愿接受免疫的,由所属村委会,村民小组出面做工作,直到养殖户愿意接受免疫,畜牧部门再进行免疫注射。

5、 各村民小组要派出专人,配合技术人员在强免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准确反映存栏数和免疫数,客观真实的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到:一畜一针头、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为免疫抗体检测提供充分依据,进一步提高防疫质量。

6、 对免疫后三天内出现免疫反应的牲畜由各村委会兽医院免费进行及时治疗。对出现免疫反应,经开展治疗或反应后死亡的牲畜,要严格按照市畜牧兽医站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程序、按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7、 实施强免后,要及时查缺补漏,各村委会要安排村小组干部配合兽医员做好补针工作。兽医员要严格按照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强制免疫工作的相关报表,以便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并在4月底前完成散养户免疫档案的填写工作。

8、 各村委会及村小组对强免期间因免疫出现反应的牲畜要及时上报村委会兽医员,由村委会兽医员对因免疫反应的牲畜及时进行治疗,并对反应治疗和反应死亡补助费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及时登记造册,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和说服工作,强免结束后认真汇总上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 各村委会的秋季集中强免工作务必于2017年8月23日前开展强免,9月14日前结束,9月16日前报送总结和报表。

10、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早做好各种防控物资的贮备和供应工作。各村委会要及时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

11、 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兽医防疫管理制度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金方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