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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安宁
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有了统一的“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8-04-23 17:25
编辑:    来源:魅力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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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我们村委正等着领证后去竞拍建和平综合市场的土地呢!” 4月19日,连然街道极乐村委会主任杨永华接到市民政局上门颁发的全市第一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时喜出望外。有了这张证,极乐村委会的“特别法人”资格就得到了政府确认,可以依法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当天,民政局为全市98个村(社区)都统一颁发了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今后各村(居)民委员会都可以有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市民政局基划地名科科长周兴雄介绍,村(社区)自治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的顺利颁证,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有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我市民政局按照要求全面启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办理工作。通过调查全市98个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后,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系统”中现存数据进行比对和补充完善。同时针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村(居)委会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市民政局给予制作统一的证明,还及时完成了所有证书的打印工作,并制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硬壳,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完成。(李艳梅/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