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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法院开展“阳光司法进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21 17:06
编辑:    来源:魅力安宁

  6月19日,安宁法院刑庭在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开展“阳光司法进社区”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毛灿平、毛谷勇、毛小波、毛洪波诈骗一案,昆钢新村社区群众一百余人到庭旁听了该案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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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1日10时左右,云南省泸西县人毛灿平、毛谷勇邀约同是老乡的毛小波、毛洪波,驾驶丰田牌轿车从云南省昆明市至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昆钢东区农贸市场内,以兜售假古董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牛某某现金人民币40000元。

  安宁法院刑庭审理该案后认为:毛灿平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4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诈骗罪。分别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毛灿平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