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2018年安宁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中非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所需材料为: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租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居住地辖区内派出所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8年2月28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及领取回执原件及复印件。4.在安宁市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5.就学联系函: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的就学联系函。6.未按法定入学年龄入学的,须提供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提供的缓学证明。7、社区提供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8.2018年安宁市小学入学申请表(网上预登记确认后打印)。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