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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安宁市小学入学的证件办理
来信时间:
2018-07-19 14:13:30
来信内容:
您好,尊敬的领导,我是2014年在安宁太平新城自购买房,但去因为其他原因,未将户口迁到本地,现在孩子到了小学入学的年龄,有几个问题想要落实一下:1、暂住证去年11月份申请办理,但却是今年6月份才拿到,这个拿证时间是否影响孩子上学?2、关于资料中务工证明、在安宁市就读的就学联系函等资料是否有要求?麻烦领导能尽快能给个回复!!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18-07-24 15:51:43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2018年安宁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中非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所需材料为: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租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居住地辖区内派出所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8年2月28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及领取回执原件及复印件。4.在安宁市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5.就学联系函: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的就学联系函。6.未按法定入学年龄入学的,须提供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提供的缓学证明。7、社区提供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8.2018年安宁市小学入学申请表(网上预登记确认后打印)。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