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安宁市领导:
由于安宁市教育局68699046电话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特通过该平台咨询孩子读书问题及反应相关诉求,恳请领导百忙中阅示。
根据《安宁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安宁市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其中招生办法中要求“人户一致”即户口簿地址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优先原则。根据今年的招生办法,我家孩子是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招收实际居住在片区内但户籍不在片区内的安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但是实际存在一个问题想咨询,我是属于在安宁已经实际购买住房(金屯片区),只是本人户口和孩子户口一直还在安宁市内其他街道办事处的村子里,一直没有外迁,我们这部分人只能按第二批次招生了么?因为对比招生办法中第二条,我们拥有房产,且在安宁缴纳社保满5年以上的条件应该是优于实际居住区在安宁片区内的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的。
恳请领导在制定招生办法时能否将此情况也一并考虑,让有安宁市户籍且在规定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这一类人也可以第一批次的报名的诉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