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可申请办理《优待证》。
2、在我市居住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本人离、退休证或身份证,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统一进行办理《优待证》。
3、中央、省驻昆单位及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优待证》。
4、外户老年人凭身份证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到居住地老龄工作部门指定的办证地点申请办理《优待证》。
5、根据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暂行规定》(云老办〔2007〕19号)第二章第六条补充一款作为第二款:“台、港、澳在我省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证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同胞,可申请办理我省老年人优待证。对定居我省60周岁以上的外国籍老年人,已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可以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办理我省老年人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