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光明坝和小普河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征收通告(一)

发布时间:2019-08-08 15:54 浏览次数: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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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金方街道城市化进程,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决定,授权金方街道办事处对光明坝和小普河片区土地、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收储,其中小普河村小组1423.226亩、甸尾村小组2376.531亩、小河边村小组724.7295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附件1。

三、拆迁补偿按照《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6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

四、项目开展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29日对各村小组红线范围内的地着物进行清点,同时进行对房屋及附属物的丈量评估工作。

五、2019年8月30日至9月8日签订房屋及附属物、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土地上抢种的树木、农作物;

(4)房屋和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