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9-09-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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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类重点对象:经认定属四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且唯一住房经认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体危房)的农户。
2.非四类无力建房户:自身无力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凡是下列五种类型危房户不得列为扶持改造对象:(1)有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2)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不自己改造的;(3)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4)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