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安置小区二期土地收储项目通告(一)

发布时间:2019-10-18 16:03 浏览次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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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快金方街道城市化进程,金方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需对甸尾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收储,收储面积为286.16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拆迁补偿按照《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6号)、附件2之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开展时间:2019年10月20至11月4日对甸尾村小组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地着物进行清点,同时进行对房屋及附属物的丈量评估工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二)土地上抢种的树木、农作物;

(三)房屋和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