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3401000
第一部分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安机编【2009】2号文件精神,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初审和审核新区的各类投资项目,并尊重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实施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编制实施小区相信规划,进行新区规划管理;审批新区各项基建计划,负责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园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建设用地的征用、开发、管理和交易。负责新区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假管理;审批新区企业及新上项目的环保设计和工程;负责新区财政事务,依法组织财政收支,形式财政审计、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国有资产,负责组织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安宁太新城管理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是围绕安宁市委市政府及滇中新区下达的考核任务,推进中石油职工团购房翔云住宅小区验收等后续工作加,太平新城着力抓好经济运行调度,挖掘经济增长潜力,重点在招商选资、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基础配套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围绕大旅游、大物流、大健康、大文教“四大产业”,始终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提升作为加快发展的突破口,严格选资引项目,抢抓进度建项目,配套跟进促项目,策划一批、启动一批、建设一批,不断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持续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太平新城2018年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共计21个,续建项目16个;不断加大太平新城城市管理,完成上级下达四个一万亩土地收储任务,完成了滇中新区和安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考核任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考核任务,2018年度安宁太平新城综合考核位列九个街道办事处第一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74,946,294.66元,比2017年增收204,887,799.13元,增幅为2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25,459.66元,占总收入的75%,比2017年增收135,766,964.13元,增幅为194%;主要是2018年安宁市财政局加大了我单位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其他收入69,120,835元占总收入25%,与2017年对比增加69,120,835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滇中新区拨入土地款,而2017年没有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274,946,294.66元,比2017年增支204,887,799.13元,增幅为292%。其中:基本支出1667059.66元,占总支出的0.61%,比2017年增支209364.13元,增幅为14%;项目支出273279235元,占总支出的99.39%,比2017年增支204678435元,增幅为298%;主要是2018年安宁市财政局加大了我单位城乡社区支出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059.66元。比2017年增支209,364.13元,增幅为14%,主要安宁市财政局加大了办公经费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67%。人均办公经费62.981.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279,235元。比2017年增支204,678,435元,增幅为298%,主要安宁市财政局加大对我单位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拨款69,876,000元,2、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0,000,000元,3、土地开发支出:20,000,000元,4、城市建设支出:15,000,000元、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82,400元,6、其他土地开发支出:69,120,8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43,059.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02%,比2017年增支70,085,364.13元,增幅为4800%。与2017年对比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9,87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7,33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其中:1、行政运行经费:1,374,132.46元,2、事业运行经费:103,200元);比2017年增加19,636.93元,增幅1.4%,主要是增加的工资奖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35.2元;主要是财政承担养老保险金,较2017年度增加了14623.2元,增加了16.41%
城乡社区支出:69,876,000元;主要是市财政拨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7年度没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款。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85,992元,是财政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了8553元,增加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200元,支出决算为28150元,完成预算的99%,2018年国内接待费支出28150元,较2017年28216元,减少了66元,减少了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150元,完成预算的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1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如接待大连圣亚总裁到太平考察接待费1456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891元,比2017年减支3621.68元,减幅为8.7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支付。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074,275,964.53元,其中,流动资产162,113,132.07元,固定资产1,618,67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17,567,338.4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7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4,278,92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0元,基建帐并入资产增加2,354,275,144.2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74275964.53 | 162113132.07 | 1618676.21 | 284500 | 1334176 | 2192976817.8 | 717567338.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018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所以附件10-12公开空表;填报了整体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
2、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事务工作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及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安排的专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