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青龙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16:55 浏览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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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青龙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任:彭建军   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孙存峰   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任:     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员: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龙财政所青龙司法所、青龙卫生院青龙派出所各学校各村(居)委会安宁鸿发后勤实业有限公司。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管所,负责街道食安委具体事务。由市场监管所所长缪聃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相关工作具体由李颖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辖区企业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对新建食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影响食品质量的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新、改、扩建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导、协调街道食品生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因食品安全管理引起社会矛盾;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引起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将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中,配合食安委相关部门对违规建筑内从事食品行业的行为进行取缔、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建筑工地食堂监管;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市场监管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配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员,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信息员的培训。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畜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质量认证;负责水生动物养殖生产领域、生产环境、投入品使用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水生动物疫病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种植、养殖环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围绕等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承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作动态和信息,清理整治违法食品广告。

综合执法队:负责涉及食品经营企业门前“四包”工作,负责街道乱摆摊设点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违规行为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食安委日常工作,牵头制定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承担街道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以及餐饮消费三个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三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照)经营。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对村(居)委会食品药品信息员的管理、考核、培训;街道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负责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宣传培训、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用餐检查、指导、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以及餐饮消费三个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后,确保食品经营资格合法有效;加强食品市场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加强食品商标、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龙财政所根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执法、风险监测、抽检工作、能力建设、举报奖励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青龙司法所:负责审查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分歧。

青龙卫生院负责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人员的应急救援、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青龙派出所依法、及时、有效地侦办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整治整顿行动,对拒绝、阻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食品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分性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各学校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则;负责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

各村(居)委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员(明确专人负责),负责对辖区有关食品安全单位、作坊的巡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街道食安办,积极配合街道食安办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区域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按照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本区域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域内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负责农村集体自办宴席的用餐管理工作。

安宁鸿发后勤实业有限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市场内部日常管理机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协助市场监管、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入场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禁止不合格主体和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青龙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如因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替,街道办事处不再另行发文。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