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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问答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材料登记程序(八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11-22 09:17
编辑: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材料登记程序(八街街道办事处)

第七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到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营业执照;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生产加工食品品种、原辅料清单、工艺流程图、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四)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状况说明;

(五)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近半年内所生产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