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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立小学入学资格问题
来信时间:
2020-03-30 15:28:00
来信内容:
看到今年安宁中小学招生公告,要上公立学校必须是:儿童本人具有安宁户籍,父母在安宁有自住购房等标准,想进一步咨询一下:如果是“祖父母”在安宁自购房屋,儿童随祖父母居住并迁籍安宁的,是否具备入学资格?如不给予资格,是否公平、是否影响安宁经济发展?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04-01 16:29:42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市教体局核实,安宁市2020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公告明确了招生原则:公办小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城区公办小学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对录取程序也作了清楚的说明:实行分批次录取,“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如人户一致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居住时间顺序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由安宁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儿童入学验证需提供的是儿童父母的住房资料,祖父母房产不作为入学验证依据。和祖父母同住的,不在人户一致优先安排范畴,可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