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降价21. 05%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0-04-02 14:00:26
来信内容:
首先感谢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纠正上次回复我开发商降价15%的错误计算,我已截图保存。根据第二次你们用均价4500和均价5700左右进行测算,得出开发商本次大量房源降价21.05%的结论。那你们还是没有认真负责的进行比对,1开发商用大量高层的价格拉低了以前售出的房价,又用洋房的价格来拉高3月20日近200多套的均价,才出现了您得出的降价20.05%的结论。目前我们前期业主近百人买的花样年的房子没有低于6500的房价,而3月20日售出的价格在3900-4500,我们都已收集了现场合同。2真像越来越近,请房管部门随机抽起3-5套同户型,接近楼层的与3月20日后售出的房源价格对比就清楚,也更准确了。我们只要真像。谢谢为此事付出努力各位。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04-07 17:10:10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市市场监管局太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1、在3月20日推出88套房源优惠活动是根据该房源为安宁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盘后剩余房源,加之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和该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不佳需回收资金采取的特殊销售模式。按照云南省商品房销售明标标价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商品房销售,销售商品房未超过备案价和成本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未明确规定商品房不得降价销售。所以安宁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确降价销售房屋行为,但该行为没有违反上述法律。2、你所说数据为“均价”,房屋价格本身属于市场调节价。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昆政办【2018】8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注明:(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该公报和相关法律只明确房屋不得高价,没有定义不得低价。(3)房屋价格回归理性和平民化对无力承担高价房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好事。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