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县街街道社保中心调查核实,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调整国内入滇返滇人员分类管理的通知》(云应疫指办发〔2020〕37号)文件精神。1、来自全国低风险地区入滇返滇人员(包括目前已在我省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予以放行。2、来自全国中风险地区持有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的入滇人员予以放行;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的,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不再隔离,予以放行。请你到达村(社区)后,应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个人信息报备,按照所到地村(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予配合开展工作,并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的日常防护。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