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15:31 浏览次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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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所属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强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街道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对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作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马良兵(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李 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吴春华(连然派出所所长)

         杨划生(金方派然出所所长)

     万睿娟(连然财政所所长)

平(连然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庆琳(连然司法所所长)

沈旭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代志兵(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春洪(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刘丽梅(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相(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

许晓东(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阳(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少芳(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薛云峰(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村)主任

  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在连然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连然市场监管所所长张平兼任。

  食安委主要职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连然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制定连然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连然街道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主要职责:承担食安委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监督督促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拟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督促检查各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办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安委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

  2. 定期向食安委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 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食品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 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5. 迅速报告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工作,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6. 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职责。

8. 完成食安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具体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街道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审核及对外发布;协助办事处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连然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或上报的食品安全工作文件;协助推进实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根据办事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行业重大项目建设;对食品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

司法所职责: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纳入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领域的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承担食品安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食品安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职责:依据管理权限开展食品领域基础设施、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服务型工作。

综合执法队职责: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工作,公共区域内食品摊贩的管理。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食品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督促教育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督促文化、娱乐、旅游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对文化、娱乐、旅游市场及文体会展活动的食品安全检查。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工作。

财政所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派出所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做好食品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

市场监管所职责: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和餐饮等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开展对辖区内盐业监管执法;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代表食品安全委员会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承办连然街道办事处和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村)职责:加强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综合治理,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备案管理,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线索;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辖区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未明确职责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好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遵循和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原则,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食品安全的责任。

20205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