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宁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挂包帮”各成员单位:
《安宁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已经市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安宁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可公开)
安宁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会议精神和全面落实云南省、昆明市相关工作要求,为“长效机制”提供办法支持和政策依据,按照“防返贫、防新贫、稳脱贫、稳增收”原则,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树立持续扶贫、前端阻贫理念,从政策创新、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聚焦持续加大对我市本级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政策倾斜和投入力度,综合施策,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全力遏制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因素导致的返贫和新增贫困发生,避免返贫和新增贫困现象拉低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员及其他相对低收入人群开展全面排查,对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进行动态识别,构建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防贫干预措施,针对性的实施动态帮扶,减少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的返贫和新增贫困,进一步提升其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增强贫困人口获得感,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脱贫成效,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
二、防贫预警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2014年以来按规定程序已脱贫退出的建档立卡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农业户籍(含农转城户籍人员)和农村常住人口开展预警。
三、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监测方式及程序
防贫预警筛查依托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采取农户申报与主动排查动态双向识别机制实时开展,农户、村组干部、驻村队员、帮扶责任人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公众号等渠道实时提交防贫预警申请,通过系统筛查比对、农户申报、定期综合分析三种识别渠道,平行收集预警信息,全面进行动态监管,纳入防贫预警拟识别范围。
1、自主申报识别:农户依据产生风险的原因,对收入下降、因病、因灾、因学或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的,可由农户自主通过扫描昆明扶贫二维码、“昆明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递交纸质申请等方式及时向村委会申请备案,纳入防贫预警拟识别范围。
2、定期综合分析识别: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挂钩贫困户,综合评估其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对符合识别标准的纳入防贫预警拟识别范围;对上级或同级部门通过调研督导、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户定期回访,对于符合防贫预警识别标准的及时纳入防贫预警拟识别范围。
3、数据筛查识别:安宁市扶贫办、各街道办事处围绕导致返贫、致贫的因病、因灾、因残、因学四个主要因素,利用“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与卫健、残联、教育、人社、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数据自动化抽取比对结果,导出①人均纯收入略高于扶贫标准、②脱贫户中患有残疾、大病、慢病、新患病、③贫困人口中就学子女为普通高中三年级或高等院校在校生、④因灾致残、因灾致亡、⑤农村未纳入贫困户的低保户、⑥农村未纳入贫困户的特困户、⑦农村60岁以上的独人户等七类对象名册,及时锁定脱贫不稳定、返贫和新致贫风险较大人群,纳入防贫预警拟识别范围。
安宁市扶贫办每月要将数据筛查结果与自主申报识别、定期综合分析识别结果收集汇总,综合分析锁定返贫和新致贫风险较大人群,研究确定“需实地调查核实名单”,以街道为单元进行反馈,街道依据安宁市扶贫办反馈名单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民小组长对名单开展“预警对象核定”工作。
(二)预警对象核定
1.入户核查。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民小组长按照反馈的“需实地调查核实名单”进村入户开展入户调查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填写《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附件2)的“摸底调查”部分,并录入“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可通过“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打印采集或通过手机APP进行直接录入。(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相关信息将同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非建档立卡对象则需进行采集录入。)
2.村级初核。由村(社区)、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村(社区)干部评议会议,对照安宁市扶贫办反馈的“需实地调查核实名单”,结合入户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填写《村(社区)拟定评议会议记录》附件4),对申报不实的予以剔除,对有可能返贫和新致贫的在《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附件2)“动态帮扶”部分填写完善动态帮扶措施,并汇总形成拟纳入预警名单,经第一次公示(村级公示5天)后报街道核查,在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标注并提交街道复核。
3.街道复核。各街道对各村上报的拟纳入预警名单,组织街道行业部门人员进行审核,按照不少于名单30%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研究确定本街道预警对象名单,在各行政村及街道进行第二次公示后报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在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提交县(市、区)审核。
4.安宁市级审核。以安宁市级为单位,组织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农业、林草、卫健、统计(调查)、工商(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对街道上报的预警对象名单进行筛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各行业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比对、核查后,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要按照不少于名单10%的比例开展信息数据及程序查验。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对各街道预警户进行最终认定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并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同步在《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附件2)“动态帮扶”部分,填写明确动态帮扶措施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五级预警标准,进行因户施策帮扶。公示完成后在“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中完成最终审核并锁定。
5.昆明市级倒查。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纳入防贫预警对象情况,根据预警风险类型,每半年组织相关昆明市级行业部门进行倒查,对农户自主申报、定期综合分析识别、系统筛查比对拟纳入预警范围的三类人员与已经纳入预警的对象按照每类群体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倒查,主要倒查是否有应纳未纳人员、是否有不符合纳入标准人员。昆明市级倒查组及时将倒查情况向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约谈或问责。
工作流程图
四、预警对象管理
(一)划分五级管理,确保精准预警。对纳入防贫预警识别的对象,参考现有的产业、就业及家庭收支状况,综合判断其脱贫难度及返贫、致贫风险,将预警级别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分别用红色、蓝色、紫色、黄色、绿色五种颜色来区分。
类别 | 对象 | 识别标准 |
Ⅰ级红色预警 | 新增贫困户 | 按程序纳入贫困户管理的新增贫困户。 |
Ⅱ级蓝色预警 | 兜底脱贫户 | 1.所有家庭成员均为12岁以下和65岁以上;2.四分之三的家庭成员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3.特困供养人员。无创业能力,不能就业,稳定收入仅来源于转移性收入的兜底脱贫户。 |
Ⅲ级紫色预警 | 脱贫户、一般农户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家庭;同期家庭收入明显减少、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出现较大数额刚性支出或导致部分家庭成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脱贫户、一般农户。 |
Ⅳ级黄色预警 | 脱贫户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但发展能力一般,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创业思路不明确的脱贫户。 |
Ⅴ级绿色标识 | 一般农户 | 主要包括有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强烈,有思路、有干劲,收入相对稳定,后续发展良好的农户。 |
注:本《方案》中预警对象应做到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应剔尽剔,预警对象规模不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的限制。
(二)落实五类帮扶,保障稳定脱贫。对Ⅰ、Ⅱ、Ⅲ、Ⅳ、Ⅴ级防贫预警对象,区别不同情况,及时采取防贫干预措施,针对临时性的困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政策性补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减少支出,给予民政救助、大病救治、购买保险等措施,实施针对性强的动态帮扶,防止由濒临贫困转变为返贫及新增贫困。
1.Ⅰ级预警户以“扶”为主。争取政策帮扶最大化和精准化。由帮扶工作队主动协调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全方位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确保红色预警户“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保障,实现高质量脱贫。(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
2.Ⅱ级预警户以“带”为主。通过产业项目带动、金融扶贫重点帮扶,继续加大带贫益贫力度。在保障其享有低保、养老、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政策长期稳定的同时,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的“订单加工”,量身定制“家庭岗位”,从事手工业轻加工等行业,及村集体经济收益联结机制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家庭至少有1-2项增收渠道,稳定增加家庭收入。(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
3.Ⅲ级预警户以“帮”为主。关注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导致出现大额支出的贫困家庭和一般农户,重点解决产业就业,增加收入,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帮助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按照实际情况,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采取适当社会救助、临时补助、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其克服短期劳动力缺失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在持续“输血”的同时着力提高“造血”功能。对于一般农户,安宁市联席办要以户为单位安排帮扶责任人采取包保责任的方式进行挂包帮扶。采取相应措施帮扶后脱贫巩固效果不明显,按程序在当年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时应返尽返、应纳尽纳。(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扶贫办)
4.Ⅳ级预警户以“引”为主。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增收项目、解决家庭就业,重点在扶志、扶智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和实现稳定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鼓励监测预警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扶贫办)
5.Ⅴ级绿色标识户以“提”为主。重点制定激励提升措施,鼓励农户自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发展致富,有效发挥其示范效应,带动未脱贫户主动脱贫、脱贫户积极发展。(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办、市委宣传部)
(三)开展动态管理,实现动态帮扶。以6个月为一个帮扶周期,当期纳入防贫预警的对象不得当期退出。防贫预警对象经针对性帮扶致其家庭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后,主要致贫、返贫因素排除或改变的可动态调整预警级别及退出预警对象范围。预警等级改变或退出预警对象范围需经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认定后,填写完成《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附件2)的“帮扶结果及处理办法”部分,并加盖公章后,完成一个周期防贫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把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要把防贫预警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列入遍访的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调研。市级成立防贫预警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安宁市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召集市级部门、有关街道适时召开会议,负责组织返贫致贫风险户信息比对、情况分析研判和制定工作措施、跟踪督促落实等工作,建立健全市、街道、村三级联动防贫预警工作机制。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防贫预警各项工作,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是防贫预警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落实好各项防贫预警工作,帮扶责任人、村(社区)“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标准,巩固脱贫成果。各街道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进行监测预警,不提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公正公开公平认定返贫和致贫风险户,杜绝“数字预警”现象和瞒报、虚报、谎报情况。要抓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低保等政策衔接融通。要强化台账管理,找准对象,查准事因,定准措施,跟紧问效,确保防返贫致贫监测和扶持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各街道对防贫预警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相关政策要宣传到村到户,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体现结果公正。做到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切实规范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四)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落实防贫动态帮扶措施。加大安宁市本级资金整合力度,对于纳入防贫预警对象的一般农户,扶持政策参照建档立卡对象“一户一策”落实精准帮扶与提升。积极与相关保险公司合作,因地制宜探索防贫保险模式,最大限度降低致贫返贫风险,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预留一定比例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作为防贫动态帮扶资金,对纳入“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防贫预警管理的一般农户,在落实现有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享受政策及帮扶措施保障的前提下,可使用防贫动态帮扶资金为其提供“一户一策”帮扶,在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小额信贷、教育保障等方面参照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享受政策)进行全面帮扶,直至其退出预警。
(五)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目督、组织、纪检部门要把防贫预警工作的落实和运行成效纳入常态化督查暗访、常态化提醒约谈的重点内容,对形式主义、工作不实、不认真开展防贫预警工作或不落实动态帮扶造成返贫致贫率过高的及时通报、约谈,严肃追责问责处理,确保防贫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有效开展。防贫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将列入党委及政府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及时帮助各街道开展好相关工作。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保障工作便捷高效。市级要充分利用已建设完成的“昆明市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在数据筛查比对、防贫预警申报、预警对象公示、审核、预警对象动态管理方面全过程自动开展,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七)认真开展数据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各街道每月要认真进行防贫预警工作动态分析,从信息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性、对象预警的导向性、帮扶措施及结果的实效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剖析,形成《xx街道xx月防贫预警分析月报(模板)》(附件5),于次月2日前报安宁市扶贫办汇总,再由安宁市扶贫办于次月5日前汇总后报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防贫预警工作在本方案印发后次月开始执行并长期坚持,方案执行过程中如因中央、省、昆明市政策改变确需调整的,将以补充通知等形式下发执行。
附件:1、防贫风险预警户申请书(模板)
2、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表及动态帮扶备案表(系统打
印或直接填报)
3、(3-1)防贫风险预警户初选名单公示(村级模板);
(3-2)防贫风险预警户初选名单公示(街道级模板)
4、村(社区)风险预警拟定评议会议记录
5.《xx街道xx月防贫预警分析月报(模板)》
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防贫风险预警户申请书
村民(社区)委会:
我家住 组,我是 年建档立卡脱贫户、一般农户,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人。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元。因 ,存在返贫或新致贫风险,申请给予防贫预警评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防贫风险预警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
安宁市 街道 行政村 村(组)
主要识别渠道 拟定防贫等级 级
摸底调查 | 家庭基本情况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家庭属性 | |||||||||||
家庭上年度收支情况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工资性收入(元) | ||||||||||||
财产性收入(元) | 转移性收入(元) | ||||||||||||||
家庭年收入(元) | 家庭纯收入(元) | 人均纯收入(元) | |||||||||||||
家庭现住房情况 | 结构类型 | 建筑面积 (平方) | |||||||||||||
安全稳固性 | |||||||||||||||
家庭成员结构 | 姓名 | 民族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教育状况 | 健康状况 | 从业状况 | ||||||||
文化程度 | 在校生情况 | 务工地点 | 务工时长 | ||||||||||||
户主 | |||||||||||||||
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 水田面积 | 旱地面积 | 林地面积 | ||||||||||||
种植业品种/数量 | 养殖业品种/数量 | ||||||||||||||
预警风险分析 | 返贫致贫原因:£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因婚 £产业发展失败 | ||||||||||||||
具体情况说明: | |||||||||||||||
入户调查人签字: | 户主签字: | 入户调查时间: | |||||||||||||
动态帮扶 | 是否确定纳入预警对象: | £是 □否 | 预警等级: | ||||||||||||
动态帮扶措施及责任部门 | 动态帮扶措施(村填报) | 责任部门(县明确) | 帮扶结果及处理办法 | 帮扶结果 | 处理办法 | ||||||||||
风险已排除/未排除 | 取消预警/持续预警/纳入贫困户管理 | ||||||||||||||
县级审核员签字: | 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 ||||||||||||||
审核日期: |
摸底调查及动态帮扶备案表填表说明
本表册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摸底调查”供摸底调查阶段使用,用于排查拟纳入预警对象基本信息及致返贫风险;第二部分“警情处理”供经县级认定及公示后确定纳入防贫预警的对象填写,若拟纳入对象经各级审核后决定不纳入防贫预警则可以不进行填写。
1.本表每户一张,作为防贫预警对象评议依据。由村委会汇总建档。
2.识别渠道:数据筛查识别、定期综合评价识别、农户自主申报识别
3.预警等级:Ⅰ、Ⅱ、Ⅲ、Ⅳ、Ⅴ
4.家庭属性:是指调查对象是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或一般农户、边缘户。
5.经营性收入:是指经营性生产活动总收入。
6.经营性支出 :是指经营性支出。
7.工资性收入:是指在劳动雇佣关系下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
8.财产性收入:是指依托私有财产产生的价值。如房屋(土地)租金收益,投资收益等。
9.补贴性收入:是指享受某种扶持或福利政策所获得的收入。
10.结构类型:是指房屋的构造或材质,如:砖混、有(无)梁柱砖木、有(无)梁柱土木、有(无)梁柱石木等。
11.安全稳固性:对房屋安全稳固性进行简要描述,例如:“安全、基本安全、需加固修缮、需重建”等。由调查人员评估,具体标准可参照相关指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酌定。
12.教育状况:参照国办填报规则及分类,在校生和文化程度不可同时填报。
13.从业状况:填写务工地点、务工时长,时长单位为月,0-12,整数填报。
14.健康状况:分为健康、大病、长期慢性病、残疾4类,除填写“健康”外,属于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填写具体病种,例如:肺癌、糖尿病、高血压;属于残疾的,按照残疾证注明种类填写。
15.水田(旱地)面积:是指家庭所有水田(旱地)面积合计,单位为“亩”。旱地如果是水浇地,要注明。
16.林地面积:是指家庭所有林权证面积,单位为“亩”。
17.种植业品种/数量:填写具体的品种,例如:水稻、玉米、土豆、烤烟等。“/”左边填品种,右边填数量,单位为亩。
18.养殖业品种/数量:填写具体的品种,例如:生猪、肉牛、蜜蜂、鸡鸭等。“/”左边填品种,右边填数量,单位为头、只、箱、羽。
19.入户调查人签字:参与调查人员共同签字。
20.计划帮扶措施及责任部门:帮扶措施与责任部门要一一对应,一条措施对应一个部门。
21.帮扶结果及处理办法;帮扶结果包含风险已排除或未排除,处理办法包括:取消预警、持续预警。
附件3-1:
防贫风险预警户初选名单公示
(村级)
经农户申请、帮扶人调查评价、村核查等程序,拟将 等 户(其中:脱贫户 户、一般农户 户),初选为防贫风险预警对象,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提出意见。
村(社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驻村工作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防贫风险预警户初选名单公示
(街道级)
经农户申请、帮扶人调查评价、村核查等程序,拟将 等 户(其中:脱贫户 户、一般农户 户),初选为防贫风险预警对象,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街道环农中心、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
街道环农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街道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村(社区)拟定评议会议记录
县(市、区) 街道 行政村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会议主持人 | ||||||
参会人员 | 记录员 | |||||||
会议主题 | 讨论研究本村委会农户纳入防贫预警对象相关事宜 | |||||||
会议记录: | ||||||||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 党总支书记 签字 | 村委会主任签字 |
注:可另纸附原始会议记录。
附件5:
Xx街道xx月防贫预警分析月报
(模板)
一、基本情况
必要信息:1.人员调度组织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2.对象识别方面:三类渠道识别情况;分别涉及户数及人数情况;各类人员申请拟纳入预警等级情况。
3.核查核定方面:反馈村委会数据情况(着重说清识别数据与反馈数据不一致方面);对象核查情况(包括剔除识别范围情况、街道、市级核查情况);公示公告情况;按程序认定情况。
4.对象调整方面:退出预警户数人数;调整预警等级户数人数等。
二、预警对象分析
必要信息:1.按预警等级进行分析:各个级别纳入预警情况;与上月环比情况。
2.按预警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收入方面;年龄结构方面;健康状况方面;劳动技能方面;务工增收方面;生产材料方面。
3.按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因病、因灾、因学或因疫情造成的收入骤减或大额支出的情况(明确每类人员占比及具体情况,每类人员举一户实例);发现导向性问题重点进行说明,如:疫情、灾害、政策性调整导致的大面积预警情况。
4.按预警区域范围进行分析:以村为单元,进行预警对象分析,是否存在连片地区集中预警,如果存在需分析研判。
三、帮扶措施落实
必要信息:1.分级帮扶、“一户一策”落实情况(分类、分条说明,要有具体数据);防贫保险推进情况;防贫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帮扶有效性、针对性分析:针对性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举出实例;有效性方面,帮扶措施落实见效与动态预警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五、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