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龙街道2020年“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09:25 浏览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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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青龙街道2020年“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0510


青龙街道2020“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云安发电〔2020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保障青龙街道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昆明、安宁市的决策部署,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深刻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提前预防、有效应对,切实保障汛期安全生产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覆盖全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单位要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事故风险防控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一)矿山企业非煤矿山、尾矿库等要严格落实防洪防汛工作,加强汛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防透水、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要确保排水系统安全可靠,坚决杜绝事故发生。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要确保工作台阶、边坡及露天防排水稳定可靠。尾矿库要突出对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严控库区水位,确保最小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设计要求,严防发生尾矿库溃坝漫坝事故。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青龙自然资源所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经营规定等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爆、防雷击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要提前采取措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烟花爆竹销售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要严格执行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青龙市场监管所

(三)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加强油气管线沿途汛情监测和巡护值守,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对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及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强化城市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突出与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的管道防护,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工贸行业。重点排查各类工作场所、隐蔽工程、坑槽沟池,液氨罐、围挡强等外部安全环境,严格落实高温熔体防遇水(潮)爆炸、毒害气体泄漏,料仓、厂房、墙体等防坍塌、掩埋,以及生产作业场所防内涝、淹没、雷击、触电、次生灾害等措施。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五)道路交通。强化校车、农用车辆等其他重点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农用机械等非法载客。加大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和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以及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复杂危险航道的巡查管控和监测值守力度,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青龙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六)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要督促房建、水电、公路、铁路、隧道建设等施工项目全面排查超前防范施工营地、设备、物资场地、排渣场等周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加强隧道(洞)、深基坑及低洼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严防水淹施工作业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加大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强对隧道(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冒顶塌方、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大型起重机械要采取抗风防滑措施。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七)消防。以推进实施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格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进行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消防队、青龙派出所

(八)城镇安全。加强城镇安全运行管理。着重做好疏通河道、清淤排污等工作。加强建筑防雷、户外广告设施、外墙砖、废渣废土堆场、垃圾站等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对居家养老中心、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医疗卫生场所、市场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九)校园安全。针对汛期雨水集中的特点,加大对青龙学校、金苹果幼儿园、青龙街道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的安全检查,检查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青龙市场监管所、青龙自然资源所

(十)旅游景区和公园。对旅游景区、公园等地点进行排查,严格落实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游乐设施,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类观光车辆(船艇)、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安全运营管理,存在风险的区域要坚决封闭,禁止游客进入。

责任单位: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青龙市场监管所、青龙自然资源所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确保防汛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亲自靠前指挥、指导解决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

(一)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针对工作实际,制定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排查、认真梳理街道易因自然灾害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安全风险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形成《防范化解汛期重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要积极开展街道的安全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企业一线检查执法,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提升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信息,强化预测、预报、预警,超前预防。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应急演练,抓好街道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快速救援能力,发生事故要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街道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督促检查,整改风险隐患问题,积极推进街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四)请各责任单位于531(星期天)前,将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至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