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06-10 09:32 浏览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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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第一部分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安办通[2019]35号关于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做好街道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和开展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做好街道人大代表联系及相关工作。研究本街道经济发展、城市(乡、镇)管理、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好经济发展计划,服务全市经济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做好社区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工作。

以城市(乡、镇)管理、村(社区)建设服务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居环境提升。发展街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信访、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事务、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民族宗教、老龄、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按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五办七中心”,其中内设“五办”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及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七中心”分别为为民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均为财政全供给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规划引领,突出成果应用。项目选址和产业布局

上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推动新区开发建设向精细化转变。

2、抓重点项目,突出片区发展。围绕“一园一区两带

两核心”抓项目推进。实现区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新昆华医院、市民中心公园、千亩生态天然林保护等,提升核心区品质。

3、抓土地盘活,突出保障作用。统筹整合北片区土地

资源,做好土地预收储工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4、抓公共配套,突出服务集聚。主要侧重在污水管网、

中水管网、泄洪道、燃气设施、电力管沟、弱电管道、供水站、南部片区变电站等设施的完善建设。

5、抓生态建设,突出助推作用。重视生态修复和环境

保护、重视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发展、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重视抓牢耕地保护凸显山地城镇特色。

6、抓基础管理,突显创新能力。针对环境综合整治管

理事项在新城与村庄并存,出台分类分区的管理办法,加强新城和村庄环境卫生、市政工程的管控力度。

7、抓民生保障,突出和谐能量。结合已实施的各项惠

民政策进行回头看,查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盲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

8、抓党的建设,突出机制保障。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基层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持续巩固全街道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五办七中心”,其中内设“五办”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及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七中心”分别为为民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4人。

编制车辆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1万元(本级财力37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因森林防火、市政环境卫生治理、综治维稳、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4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后勤管理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企业管理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信息事务(0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对财政所经费补助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对街道办基础目标、奖励目标、惩罚目标进行督查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工会事务(06)32万元,主要用于全面落实太平新城街道2020年工会工作目标任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六一”系列活动,“三八”系列活动,“五四”系列活动及志愿者活动开展志愿帮扶活动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6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8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意识形态宣传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及民族宗教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经费补助。

16.国防支出(203)-国防动员(06)-兵役征集(01)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征兵工作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17万元,主要用对派出所及交警队的经费补助。

18.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对司法所的经费补助。

19.教育支出(205)-其他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高考优秀学生奖励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20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科协科技宣传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60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4)1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体活动及传统节日活动、市民学校运工作、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文及旅游公厕建设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394万元,主要用于0-18周岁抚育抚学金、居家养老、特殊帮扶救助、“五项”就业创业帮扶、公交系统帮扶政策及殡葬改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285万元,主要用于55周岁以上村(居)民敬老金及老年人生活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1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络员补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2)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拥军优属(04)35万元,主要用于“八一”节驻地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74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及防治艾滋病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9)1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补助及二次医疗报销补助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环境保护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19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经费支出及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9)1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管理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7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垃圾统筹及公厕维修管护支出。

3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7万元,主要用于畜牧兽医疫病防治及动物检疫支出。

3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8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4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资源培育(05)5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支出。

4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1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42.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土保持(10)20万元,主要用于沙河治理及水土流失支出。

43.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防汛(14)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及水利安全生产支出。

4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2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治理及水利供水设施改造支出。

45.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12万元,主要用于“两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支出。

4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111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4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44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城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其他应急管理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支出。

51.其他支出(229)-年初预留(02)200万元,主要用于年初预留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9万元,项目支出34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152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189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障群团组织工作运转。开展“六一”系列活动:6月1日国际儿童节期间组织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开展“三八”系列活动:根据安宁市妇联要求参加安宁市级及街道本级组织“三.八”系列活动;开展“五四”系列活动:5月4日国际青年节期间参加安宁市级及组织街道本级开展“五.四”系列活动;开展志愿者活动及日常群团工作运转:1月-12月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日常群团工作及招募志愿者并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帮扶活动。

2.保障纪工委工作运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对街道办基础目标、奖励目标、惩罚目标进行督查。

3.保障被征地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保障我街道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生活补助,解决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问题;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4.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根据安政通23号 关于印发《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缮印),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5.保障市级派驻协管部门工作运转。辖区范围内居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有利于增强财政运行的透明度;有效的维护了太平新城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指挥疏导交通,降低了常发拥堵路段数量降低率;推动和加强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构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网络;指导和加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和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6.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保障街道办各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经费。

7.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保障街道办所属事业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经费。

8.创新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创建春城党建示范带头螳川先锋,打造党建品牌。成立安化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太平新城街道安化社区川师大附中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成功打造川师大附中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成为安宁市首个以社区为单位在完全中学建立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立街道、社区与学校新的连接枢纽,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思路,拓宽覆盖面。同步成立太平新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坛,围绕“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初衷,按照每季度1讲的开班频率,邀请国内外及省市著名专家教授到太平新城,围绕党和国家的新思想、新政策、新观念、新技术,结合辖区群众所需所盼所思所想,以流动课堂的形式在街道8个村(社区)轮流举办。

9.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防控一般事故为核心,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内。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10.保障街道办行政运转。办公区域后勤保障、数字化加工档案分类管理、行政办公运行经费、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经费、职工食堂补助、财务系统运行及数据库维护管理;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及意外伤害保险经费;保障基层党组织日常运转经费;党报党刊征订;信息工作;直属支部考核奖励。

11.森林防灾减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2020年度太平新城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按安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推进民生、民政事务管理运转。对“八一”节驻地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55周岁以上村(居)民敬老金、老年人生活补助,0-18周岁抚育抚学金、居家养老、特殊帮扶救助、“五项”就业创业帮扶、公交系统帮扶政策、殡葬改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民政工作运转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残疾人联络员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爱国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防治艾滋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及街道级医疗保险补助、二次医疗报销补助。

13.水土保持管理及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开展辖区内河道治理、清淤除障环境卫生整治;辖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太平辖区水环境整治;沙河水体污染源排查治理工作;辖区河渠湖库治理。城市防洪得到有力保障,各村(社区)驻地企业供排水正常,有力保障城市防洪,开展辖区库塘水利设施、农村供排水设施维护及水库管理维护工作。辖区50个水库、坝塘水利设施管理维护运行经费。农村近40千米供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供水管道维护配件更换。疏通辖区内防洪沟渠,确保辖区防洪安全。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投药工作,确保辖区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保障满足日常生活用水。   

14.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拓宽开展代表活动渠道。深刻贯彻执行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人大太平新城街道工委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工作、管理和服务好市人大代表,办理好市人大代表和民情联络员建议、意见。在全街道范围内实现代表和民情联络员建议、意见件件有回音的质量总目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村(社区)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人大代表接访选民群众,阅研代表信箱来信,了解和反映群众呼声、建议,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民情联络员和选民群众“双联”活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人大工委加大对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所提的44件建议督办力度,管委会、街道办积极办理建议,一大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15.文化事务管理及高考优秀学生奖励。完成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及传统节日庆典活动、市民学校运工作、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文体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工作、旅游公厕建设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要求:1、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坚持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并重,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

16.保障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运转。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宣传工作、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农村房屋火灾保险投保及政法工作。

17.乡村振兴及农村综合农村综合改革管理。整合太平新城土地流管资源,组织开展好辖区流转申报、信息核准、档案归集、日常巡管、问题处置、二次流转(临时租赁)、环境管护、项目征地配合等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要求,确保流转土地工作推进有序、管理规范、工作有效,实现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与前置服务开发建设高效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实施,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桥头社区、读书铺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改善辖区流域水体水质,改善村庄环境。落实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各类环保投诉案件,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后以书面文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严格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责任任务。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安宁市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市和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及昆明市级生态村工作任务。

18.推进街道经济发展工作运转。保障街道办经济发展计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科技等工作任务的完成。

19.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太平新城辖区内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为辖区居民提供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对太平新城辖区内晓街集镇、6个行政村及17个小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保证辖区内违章建筑“零增长”;对晓街集镇6.2万㎡的绿化和路面进行管养及保洁,为群众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购物环境;对太平新城辖区内的6个行政村、17个物管小区临违建筑进行巡查,对建成区的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城乡垃圾统筹、农村环境卫生:对太平新城辖区内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为辖区居民提供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公厕建设维修管护改造:对太平新城辖区集镇、6个行政村及建成区根据人口密度建设公厕,每年对已建成公厕进行维修管护,并对旱厕进行改造为水冲式公厕,以保证公厕垃圾房的正常使用;垃圾房修建维护:对太平新城辖区集镇、6个行政村及建成区的垃圾房进行维修,同时根据居民需求新建垃圾房,保证垃圾能够进入垃圾房,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20.保障工会事务工作运转。全面落实太平新城街道2020年总工会工作目标任务。

21.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三级为民服务体系运行: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六个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开展为民服务工作;筹建太平新城街道万辉社区、安化社区、桥钢社区、昆华苑社区,新建社区的管理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建设服务万辉分中心、群团和社会组织组成,成立以后能为居民更好的履行社会公共服务管理和职能;开展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和始甸、妥睦、册峨集中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考核,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居民住在小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街道物业管理水平健康发展,推进和谐社区文明建设。

22.保障兵役征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深刻贯彻征兵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2020年征兵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在全街道范围内实现“无政治退兵、无思想退兵,避免责任退兵,减少身体退兵”的质量总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拥军优属:拥护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优待烈属、军属、伤残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

3.水土保持: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为9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78万元,固定资产26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52万元,汽车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1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0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45个,资金合计3412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基本支出125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为因住房公积金调整,刚性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34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创建春城党建示范带头螳川先锋,打造党建品牌等项目的增加。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管理与服务项目的增加。

3.乡村振兴及农村综合农村综合改革管理项目的增加。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18100656400111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太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太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昆财社[2008]59号《关于印发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规定》安政通[2008]27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宁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12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15]27号《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18〕97号《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592041921C

地址: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联系电话:087168612170

法人代表:张璇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成立于2019年5月31日,业务范围为:提供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卫生健康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老龄、社区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等职责,负责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被征地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我街道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生活补助,解决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问题;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保障专款专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年度内项目实施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证被征地村民,在土地征收后的基本生活。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被征地人员数量

>

400

元/人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人地人员数量


 质量指标








被征地人员在土地征收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率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生活水平


 时效指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完成时限

=

本年度内完成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完成时限


 成本指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总额

>=

9100000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保障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成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征地人员在土地征收后的基本生活有所提高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被征地人员的后续生活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的满意程度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被征地人员的满意程度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被征地人员数量

>

400

元/人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人地人员数量


 质量指标








被征地人员在土地征收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率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生活水平


 时效指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完成时限

=

本年度内完成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完成时限


 成本指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总额

>=

9100000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保障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成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征地人员在土地征收后的基本生活有所提高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被征地人员的后续生活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辖区内被征地人员的满意程度

>

95

%

定量指标

安人社通〔2018〕97号: 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90号关于调整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被征地人员的满意程度


说明:通过发放补助款保障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基本生活保障。

附件4: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20060909594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