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场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3 15:41 浏览次数:66
字号:[ ]

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所根据安食安办通〔2019〕3号安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通知》,认真做好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和食品安全现场指导工作。

自疫情防控较稳定后,我辖区从7月份开始,陆陆续续有村民举办婚丧嫁娶、满月等宴席,我所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作用,做到应备尽备,应导尽导。截至目前,共举办餐次20次,登记备案16次,用餐人次5300人次,督导11次。通过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培训和集体聚餐现场指导,严格落实登记备案、疫情防控要求,我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有序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