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农房提升改造工作进度的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
2020年农房提升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针对安宁农村相对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必须抓紧、抓好、抓实。根据安贫领办〔2020〕1号、县办通〔2020〕3号文件规定,6月30日应完成农房提升改造主体进入验收阶段,但从统计数据来看,整体工作进度参差不齐。为确保农房提升改造对象全部按期安全入住安全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加大对辖区内农房提升改造的查检、督促力度,督促农户、施工方加快进度,全力确保9月30日前全部完工验收、安全入住。
二、请各村书记、主任亲自挂帅,日督日查,及时为农户解决难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农户、施工方切实加快改造进度,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避免出现因堆放建筑材料不规范而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造进度要特别关注四类对象,确保四类对象农房提升改造在2020年7月10日前(普查前)全部安全入住。
三、强化农房提升改造进度周报制度,请各村(居)委会每周星期三17:00前把最新的《农房提升改造工程进度统计表》及每户的进度照片通过“规划中心信息群”发报。并在《农房提升改造工程进度统计表》的“备注”栏中结合实际注明“主体完工”或“全面竣工”信息。
四、从7月1日起开始对加固修缮及新建完工对象进行验收,请各村(居)委会按照“农房提升档案资料”要求,及时收齐相关资料,通知街道农房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
五、根据时间要求,针对6月30日止新建仍不动工的,请各村(居)民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若能保证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工、安全入住的,则督促立即动工建设;若不能保证的,则会议确定直接从甄别确定对象中删除,不再纳入农房提升改造对象范围,取消财政补助政策享受权力,若办理了政府贴息信贷的则告知农户自己贴息。
六、按时入住安全房:
1. 请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和村(居)民小组书记、组长亲自入户告知、要求、切实做到四类对象2020年7月10日前按照脱贫攻坚核验情况入住安全房;
2. 请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农房提升改造工作人员入户告知非四类农房提升改造对象须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安全入住改造安全房。
请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行动,切实加快辖区农房提升改造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工作。
县街街道办事处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代章)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