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安置小区二期土地收储项目通告(二)

发布时间:2020-08-18 16:04 浏览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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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金方街道城市化进程,经金方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需对甸尾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收储,收储面积为286.16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实施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拆迁补偿按照《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6号)、附件2之相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协议时间:2020年8月17至8月23日每天9:00—17:00,在此时间段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给予房屋及附属物评估总价10%的奖励,逾期不签订协议的将不给予奖励。(此阶段为不涉及安置的农户签订协议阶段)

五、签订协议地点:甸尾村小组公房。

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由征收方统一拆除。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