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有效监管,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的通知》(云金监管(2020)29 号)文件要求,安宁市金融办及时转发文件,辅导小额贷款公司做好评级准备工作。我市存续的3家小贷公司,除浩中小贷公司外,其余2家已提出申请不参与此次等级评定,相关资料上报昆明市金融办。
2020年8月18日,由昆明市金融办、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大雍信用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组成的评级工作组在我市金融办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现场,对安宁浩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监管分类评级初评工作。
此次初评从小贷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合规经营、业务经营能力、社会信用和行业自律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主要采取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会计凭证、会计帐表和台帐、查阅贷款合同、规章制度等方式开展全面检查。
经过评级小组专家评定,安宁浩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初评得分94分。根据省金融监管局分类评级等次划分标准,初步评级为A类A级,保持了上年的水平,在全省小贷公司评级中属于较高等级。
通过开展分类评级工作,能全面掌握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也排查了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