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的有关要求,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对2014年10月制定并实施的《安宁市城市供水(含污水处理费)到户价格方案》进行了修订,为了进一步推动立法透明度,公众参与度,现将《安宁市城市供水(含污水处理费)到户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0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宁湖大厦18楼,安宁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650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宁市征求意见”字样。
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nsfgj@126.com。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安宁市城市供水(含污水处理费)到户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