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7月份全面推进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54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安宁市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依规、改革创新、标准引领,科学合理安排,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开展。
一、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安宁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迅速行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积极采取座谈交流会、分析研究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主要问题。7月6日,市政府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安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会议,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再部署。并于7月12日完成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方案》制定工作,文件从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超前谋划,精心安排部署
按照国务院、省、昆明市政府要求,结合安宁市工作实际,抓紧落实《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聚焦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安宁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紧扣时间节点。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安宁市要求各部门于8月14日前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昆明市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审核;9月15日前,按照昆明市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10月15日前,对照政府目录标准对各街道、各部门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完毕,并将最终制定完成的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办审核。10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市、街道办事处两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发布。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平台。6月份我市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聘请昆明信息港传媒有限公司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保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事项要素数据格式统一,使改版升级后的网站真正做到“一网式”查询、“一站式”服务,实现“双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三、落实责任人,强化督促检查
安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7月15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7月20日前落实具体责任人。安宁市政府办公室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进行评估,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安宁市已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加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以严格的督查形式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限要求紧,在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的指导下,安宁市各部门同心协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促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向昆明市对口部门做好业务请示对接,及时编制完成安宁市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子目录。
二是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工作推进。
三是结合编制完成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出台政策解读、政府网站管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全流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