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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16:27
编辑: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2020年以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安宁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 紧紧围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安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汇总分析报告和汇总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住建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由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实施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局党组将学法、执法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了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法律学习活动,为全系统广泛开展学法活动作出了表率。各部门积极开展内部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宣在线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及《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与行政许可》《烂尾楼盘如何实现涅槃重生暨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之路》等十多次普法课题。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细化完善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等党组、行政制度13个,加大对工作督办等制度的落实,严肃工作纪律。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梳理并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真空;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督促衔接落实,同时,对我局保留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目前,我局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职权、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共271项。结合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正着手清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届时将大幅度压减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市场监管

2020年以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职责职能,加强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建筑工地复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今年1至11月份共对113个在建项目进行293次检查,下发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共274份,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督查检查,截止11月30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21个,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未批先建、未审先建的39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房地产乱象整治,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等热点问题整治、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问题化解工作。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5号),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9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70个工作日。通过告知承诺制、内部协作等方式,减少、合并20多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61项。由我局负责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申请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信息共享、减证便民等措施,材料由原来的39项减少到30项。深化制度改革,强化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努力打造“3550”改革升级版,在工程建设审批中,依规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办理”和“预审核”机制,进一步压缩 “两项许可”的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发放施工许可证,1 个工作日发放预售证,最大限度支持项目建设。 

认真办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全年累计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燃气供应许可证等行政许可235件,开展行政检查414次。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2020年以来,安宁市住建局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重新梳理报送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示,目前我局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为法定行政机关。二是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我局持有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28人,28人的信息已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并参加轮训,组织新进人员及无证人员11人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取证(9人已通过考试)。三是分别向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了28名执法人员信息数据。目前我局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45人,现持证比例是62%,待新取证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证后,持证比例将达到87%。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49次。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每月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1期执法信息。

(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印发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规范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制定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及时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7个,均按计划全部完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两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地产领域和建筑市场领域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联合抽查采取监管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的方式开展,对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围绕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住房保障、人防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关键行业,以及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压实办理责任,多措并举推动,一年来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协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4. 积极做好案件评查。对2019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报送市司法局10件行政许可案件参加开展的集中评查。

5.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党的建设、组织机构、法治建设等情况,发布建筑管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建筑节能与科技、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房产、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质量安全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业务信息、政策文件、公告通知,相关业务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 积极妥善处理信访诉求,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11月共受理信访事项5207件(昆明市长热线交办件1724件、安宁市长热线交办件2396件、信访245件、领导信箱281件、安热办231件、本部门电话接件330件),全部进行了相关落实回复,办结率100%。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增加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集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提高住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