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31 16:20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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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清零”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筹资金、自行改造为主,对少数自身改造经济条件 不足的农户,政府给予适当扶持。

2020年补助资金分类标准:

1. 对于鉴定为C级能够修缮加固的住房,街道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资金进行改造。

2. 对于无能力建房户(无子女),以7.1万元的建筑成本价为建房标准建盖保障性住房,其中由市级财政负责补助5.1万元,街道负责补助2万元,最终住房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3. 对于弱建房能力的农户,以7.1万元的建筑成本价为建房标准建盖保障性住房(可预留以后扩建的条件等)。由市级财政负责补助5.1万元,农户自筹2万元,最终住房所有权归农户个人所有。

4. 对于改造意愿强烈,但经济支撑不足的农户,可按照昆明市农村自建房面积标准(120平方米以内),房屋地基按照两层半实施,先改造完成一层,预留加层空间。由市级财政负责补励5.1万元,其余部分由农户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