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街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10:12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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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47号)文件精神,结合八街就业扶贫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对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人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60元、交通补贴20元;

所需材料:技能培训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就业创业证上要登记状态,以考勤为准,培训结束并且考试合格后发放补贴。

二、给予外出务工奖补。

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人员,按照到安宁市外云南省就业每人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500,到云南省外就业每人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1000元,凭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收入证明每年可以享受一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交通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在2021年满三个月及以上可以申报,符合条件的请将所需材料交至八街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三、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人员创办经济实体且202011日后办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招用3人及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5人及以上的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备注:符合条件人员请将所需材料交至八街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各村委会要摸清本地建档立卡劳动力总数、就业意愿、培训愿望、就业需求等情况,将有意愿、有能力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劳动力作为培训和转移就业的重点目标,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参加培训,激发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内生动力,确保就业扶贫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