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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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做好街道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和开展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做好街道人大代表联系及相关工作;
3.研究本街道经济发展、城市(乡、镇)管理、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好经济发展计划,服务全市经济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做好社区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工作;
4.以城市(乡、镇)管理、村(社区)建设服务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居环境提升;
5.发展街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6.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信访、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事务、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民族宗教、老龄、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7.按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设5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工委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人事、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科技等职责;
3.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承担村(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治理等职责;
4.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社会组织建设、群团等职责,负责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5.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所属7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2名(专技)。
1.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城市(乡、镇)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交通、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等服务工作;负责居民住宅和城镇(乡)建设的规划与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对建筑、运输等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城镇(乡)管理、城乡规划、征地拆迁、市容市貌环境、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等工作;负责管护好城镇(乡)的行道树、绿化带、护栏等公共设施;
2.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事业编制3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卫生健康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老龄、社区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等职责;负责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
3.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负责文化、融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工作;负责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
4.为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经济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林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居民建房、规划用地等面向群众的服务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
5.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3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工作,与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违章建筑整治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综合执法;
6.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牌子)。事业编制13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扶贫、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技术、畜牧业技术和信息、林业生态、护林防火、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治理、农产品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核算及相关工作;
7.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专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办应急管理综合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各类森林火灾、防汛旱灾、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禄脿街道在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1235”发展思路为工作方向,紧紧围绕“大赶考”目标任务,以“党建+”模式打造“禄脿经验”和“禄脿实践”。多措并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助推禄脿经济社会驶向快车道,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感和满足感。
1、举全街道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疫情来势汹汹,挑战前所未有。疫情发生后,禄脿街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省、昆明市、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坚决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奋力夺取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两战赢”。迅速组建了一支由73名网格长、330名工作人员构成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对8个村(社区)、44个村(居)民小组、1个小区及28个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完成754户备案登记。累计排查返回安宁人员829人,隔离重点人员46人。加强对一、二级交通卡点设防、村庄社区“小门”和重点地区往来人员管控,创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按周期滚动排查,做好医疗防护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和医疗援助等工作,实现了本地“零确诊病例”的防控目标。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后,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措施,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积极推动分类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开学复课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疫情时期,街道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把严防输入和反弹作为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学校、企业、社区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做好必要防护,持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2、坚持促复工,抓项目,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发力。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禄脿街道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辖区企业实现100%复工复产,企业生产正逐步向正常水平恢复;
二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完善安宁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第十二批次及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安排计划中涉及禄脿街道5个地块用地手续,开展2020年度禄脿街道土地报批工作。分别是云南能投国融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LNG(清洁能源)项目(236.3亩)、安宁成浩经贸有限公司滇中通用机械研发加工中心项目(11.87亩)、禄脿派出所(3.8亩)、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昆明神农汇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装置项目(3.4亩)、安丰营无水处理厂项目(48亩);三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推进。完成普查小区和建筑物标绘工作,划分8个普查区,绘制了4234个建筑物,划分了63个普查小区;全面开展入户摸底上报数据工作,截至目前,禄脿社区居委会上报1190户,进度完成119.2%,密马龙村委会上报310户,进度完成110%,安丰营村委会上报1764户,进度完成107.72%,庄科村委会上报409户,进度完成100%,北冲村委会上报437户,进度完成99%,海湾村委会上报604户,进度完成93.07%,艾家营村委会上报506户,进度完成90.82%,禄脿村委会上报708户,进度完成89.2%;
3、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从严治党全面深化
一是坚持抓组织、强堡垒,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硬任务”。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25家党支部(总支)规范化达标创建,实现累计达标创建100%全覆盖。按期对街道机关党支部和1个非公支部进行换届。对全体村组干部逐一分析研判,全面开展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强化安丰营村党委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二是坚持抓队伍、促提升,压紧建设过硬支部的“硬措施”。艾家营村党总支被评为“书记驿站”。回引8名青年人才选派为“主任助理”“书记助理”。三是坚持抓理论武装,聚思想共识。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学习7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20场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次,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1次;
4、坚持提品质、优环境,城镇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稳步推进基础民生工程建设。《安丰营片区交通提升、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禄脿集镇至禄丰县交界路灯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投资230万元完成清朱公路项目;投资100万元完成安上公路改线段路面硬化工程。二是集镇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禄脿街道环卫、绿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和多部门联合监督考核机制,实现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垂直化、透明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桶(新标识)35组共130支,建成区具备4分类投放设施小区占比100%;召开六期垃圾分类工作会,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人数120人,累计入户宣传次数8次,参与人次达500余人次。四是增绿、补绿工作成效明显。龙湖公园新增绿地面积3960㎡,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的120.7%。禄脿村新增绿地面积1020㎡,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的150%。加强辖区古树名木保护,保护率达到100%,形成良好的绿地体系;
5、坚持强弱项、补短板,乡村面貌持续改观
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为抓手,着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一是抓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改善低收入人群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禄脿街道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禄脿街道2020年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共实施农村住房提升改造改造444户(其中,建新413户,修缮加固31户),现已全面开工,计划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合理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和保洁人员,配置分类垃圾桶264只。根据《禄脿街道环卫、绿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两日一清,并对垃圾清运方严格监督考核。三是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户厕改造2000元/户、新建公厕根据体量控制在100000元/座以内、改造公厕控制在70000元/座以内的标准进行补助。在“厕所革命”推进过程中突显了“公厕建到自然村”的做法亮点,户厕做到应改尽改,应拆尽拆,旱厕清零不等不靠。截至目前,共完成户厕改造1495座,新建公厕3座,改造公厕13座。四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出动志愿者4000余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300吨、村内臭水塘40个、畜禽养殖粪污160吨、村内沟渠40公里、村内淤泥84吨、残垣断壁15处,财政专项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8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庄科村委会以“四不留六必治”,实现人居环境整治正循环,从“五堆”泛滥、污水横流,到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省级卫生村”,并作为昆明市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观摩点进行经验推广,可谓“后进”变“先进”;
6、坚持重保障、惠民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社会民生保障措施有力。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5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50人,其中:技能培训100人、引导性培训300人、其他培训800人。。申报创业贷款12人,完成下达任务的300%,申报小额担保贷款10人完成下达任务的2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约6820人次,征收率达参保人数的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待认证了1959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贴材料72人,到龄申报146人,待遇审核146人,确保了我街道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月社会化发放,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提高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10407人,征收率、覆盖率达参保人数的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在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的功能和作用。无偿献血245人,共计献血量83090毫升。现有农村低保户150户173人,城镇低保户6户6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3人,办理34人临时救助。发放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共2064人,1056120元,办理云南省老年优待证22本;二是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日常文化需求。1.完成禄脿街道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给辖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和健身场所。2.推进禄脿街道民族文化传习馆建设工程,目前正在开展民间民俗用具及民族服饰收集工作,预计于年底完工。3.推进禄脿村张氏祠堂保护性修缮工程。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预计于11月底份开工。4.实施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工程。按照“4室1厅1场”的标准,完成6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工作,剩余2个正加紧推进,预计10月完成建设;5.切实加强文艺团队建设和艺术人才培养,先后举办了文艺骨干培训班、文化专干培训班、瑜伽培训班等4次。6.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迎新春免费写春联送春联、迎新春文艺展演、迎新春踩街、戏曲进乡村等活动7次。7.加强文化站图书室、龙湖书院及8个村(社区)农家书屋的规范管理和免费开放,定期更新图书,共计接待阅览人员3000余人次。8.完成了《禄脿民间文学》的编制工作,该书预计于10月底出版发行。9.及时解决“村村通”有线电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力保障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的安全播出,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清晰度高、节目内容丰富的数字电视;三是社会稳定和谐有序。截至目前,全街道共接到各类来信来访交办件91件,其中收到安宁市长热线交办件26件,办结、回复26件;昆明市市长热线办交办件53件,办结、回复51件,正在办理2件;安宁市信访局交办件7件,已按要求及时办理回复7件;群众来人来访36件,办结、回复36件;云南省委巡视组交办2件,办结、回复1件,正在办理1件。真正做到群众事情无小事,群众诉求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3人。
编制车辆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的对比增加745.04万元,增幅为22.84%,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增加634.32万元,农林水支出143.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6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62.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2.04万元(本级财力3,262.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对比增加745.04万元,增幅为22.84%,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增加634.32万元,农林水支出143.4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2.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04万元,与上年1,307.00万元对比增加107.04万元,增幅为7.57%,主要原因分析为职实有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4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8.00万元,增幅为34.52%,主要原因分析为禄脿街道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集镇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管理维护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委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782.0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机构运行经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303.05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禄脿档案管理经费以及为民中心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机关服务(0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补助以及禄脿机关后勤服务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信访事务(08)1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30.7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7.3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招商引资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信息事务(05)-统计抽样调查(08)21.7万元,主要用于禄脿统计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民族事务(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3.5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费;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街道工会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9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智慧街道和智慧社区项目建设经费、创建文明单位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费、禄脿党建工作经费、禄脿“奋进禄脿”微信公众号代运维服务经费等;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4万元,主要用于禄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3.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其他公安支出(99)2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护村队人员补助经费;
14.教育支出(205)-其他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教育工作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43.79万元,主要用于禄脿群众文化经费;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体育(03)-其他体育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2.9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春节八一节复退军人、家属座谈会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8.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5.9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节补助及慰问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殡葬(04)12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农民遗体火化补助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养老服务(06)1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生活救助(2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1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救灾救济工作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8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支付工资、奖金、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33.5万元,主要用于禄脿爱国卫生项目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服务(17)0.4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独生子女保健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
3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2.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基本医疗保险;
3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8.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事业);
32.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
33.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04)-农村环境保护(02)239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街道垃圾清运、绿化管护项目经费;
34.节能环保支出(211)-天然林保护(05)-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99)8.43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及生态林建设经费;
3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城管执法(04)72.97万元,主要用于禄脿综合执法项目经费;
3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136.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乡镇岗位补贴);
3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76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农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经费;
3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2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街道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经费;
3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77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农村公路管养资金配套、路灯电费等经费;
4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5.70万元,主要用于环农中心人员工资、奖金、绩效、乡镇岗位补贴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4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2.24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经费;
4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2)9.08万元,主要用于禄脿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补助经费;
4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10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4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90.41万元,主要用于禄脿河长制、防汛专项经费;
45.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01)120万元,主要用于禄脿街道人居环境、农村保洁及美丽乡村项目经费;
4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07.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34.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其他应急管理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14.04万元,项目支出1,848.00万元 ):
1.工资福利支出(301)1,25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4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5万元,项目支出1,545.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0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4万元,项目支出49.98万元);
4.资本性支出(310)25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9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本单位2021年无此项经费工作安排,所以没有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228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街道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支出,缩减“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5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我街道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支出,缩减“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禄脿民兵整组、征兵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深刻贯彻征兵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2020年度征兵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在全街道范围内实现“无政治退兵、无思想退兵,避免责任退兵,减少身体退兵”的质量总目标。
(二)项目名称:禄脿招商引资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经济指标。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在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和协助投资方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产生经济效益。
(三)项目名称:禄脿救灾救济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1、在社会救助领域进一步规范程序,认真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分类保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低保评定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责任、法律意识,提升低保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率;2、绩效做好困难群体的各项救助工作,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或因突发性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通过救助的形式,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项目名称:禄脿街道垃圾清运、绿化管护项目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1、按时按期收集,清运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集镇生活垃圾;2、安易、安武、320国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3、集镇园林绿化管护工作;4、集镇2座厕所管理工作;5、着力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队伍管理、,推进农村环卫保洁划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乡村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格局。
(五)项目名称:禄脿河长制、防汛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村民饮水、农田灌溉、河道管护、保村民饮水、农田灌溉、加强河道、水库及周边的保护设施,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 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 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森林防火: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措施;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5万元,增幅为14.63%,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入等原因,使得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故人员办公、差旅等经费支出增加,从而使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10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1.50万元,固定资产1,122.79万元(房屋构筑物873.97万元,汽车248.82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110.54万元,在建工程433.8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1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64个,资金合计3,262.04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基本支出1,414.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7.04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人员调入,使得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故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人员增加,使得各项办公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1,84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8.00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禄脿街道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集镇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管理维护项目经费增加119.00万元;
2.禄脿街道人居环境、农村保洁及美丽乡村项目经费增加120万元;
3.禄脿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项目经费增加80.8万元;
4.年初预留增资项目经费增加52.43万元。
第二部分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新增资产配置表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2021年禄脿街道人居环境、农村保洁及美丽乡村项目
一、项目名称
禄脿街道人居环境、农村保洁及美丽乡村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249XL
地址:安宁市禄脿街道新驿路5号
联系电话:0870-68722001
法人代表:陈刚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单位概况: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是安宁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设5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7个。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做好街道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和开展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做好街道人大代表联系及相关工作。
3.研究本街道经济发展、城市(乡、镇)管理、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好经济发展计划,服务全市经济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做好社区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工作。
4.以城市(乡、镇)管理、村(社区)建设服务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居环境提升。
5.发展街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6.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信访、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事务、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民族宗教、老龄、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7.按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人居环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为工作重点,加快补上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到 2020 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农村保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我市城乡人居环境美好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垃圾,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划分。加快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美丽乡村。艾家营村委会报名参选美丽乡村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上工作
1.结合 2019 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发现问题和 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抓住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紧紧围绕督导发现问题,通过现场观摩、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各街道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围绕巩固成果、分类定标、优化内容、健全机制,着力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卫生健康意识和绿色环保理念,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各村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理念、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2020 年底,全市 50%以上的乡(镇)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4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二)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2.通村道路建设。推进 50 户(含沿线受益人口)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2020 年实施14.17公里以上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全市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以上,硬化率达10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3.推进村内道路硬化。推进具备条件的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村(组)道路建设。
4.实施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庄绿化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2020 年绿化美化村庄 20 个,乡村森林覆盖率达 51.4%,村庄闲置土地得到绿化的自然村比例达 100%;大力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5.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村镇保护。继续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村镇申报、保护和发展工作。推动建立地方传统村落名录,建立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加强历史建筑物保护。
6.沟塘水渠整治。各乡(镇)、村组要督促农户维护、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定期组织农户清理村庄沟渠水塘内淤泥、垃圾、杂草、漂浮物,村庄保洁员做好日常清理工作,确保沟渠水塘干净。
7.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确保村内物件柴草码放整齐,无残垣断壁;开展农村违法建筑治理,2020 年整治面积达99.89万平方米。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各街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运处置体系,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就地或转运处置,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2020 年新建垃圾房163个,新增生活垃圾收集桶406组,新增生活垃圾收集车120辆。推广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
2.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各街道按照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人居环境预算安排70万元;
农村保洁预算安排30万元;
美丽乡村预算安排20万元;
项目总预算安排1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分步推进。落实各级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法制保障。街道、村(社区)、自然村组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高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制度,确保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性。2020年度各街道实施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达到2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二)实现分类减量。以上一年生活垃圾量为基数,在考虑人口增长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来年街道进入市属终端的生活垃圾增量控制在上年度生活垃圾总量的10%以内。
(三)提升分类效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氛围。形成以分类为荣、不分类为耻的社会风尚。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按照实施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验收,按时投入使用;
2、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温馨的发展思路,推动全街道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3、打造美丽健康的人居环境,增加村民的文化生活。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 及数据来源 |
禄脿街道人居环境、农村保洁及美丽乡村项目经费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提高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幸福感 | 逐年提升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美丽乡村工作经费 | 200000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保洁工作经费 | 600000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美丽乡村申报 | 1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居环境工作经费 | 4000000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村委会的农村保洁 | 7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问卷调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达标 | 100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 逐年改善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1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乡村治理,乡村保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自然村的人居环境提升 | 41 | 1、安农人居办〔2020〕《安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安农通〔2020〕《2020年安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3、关于上报评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的通知 |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 ||||||
3、对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指标要求认真进行打分,要求每个街道必须上报1个分值达90分以上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委会(无人口数限制)或自然村(人口数达800人以上。 |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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