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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2021年安宁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8 15:45
编辑:安宁市司法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户数任务时间检查方式制定依据实施检查层级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1安宁市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活动的检查(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检查;(2)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检查在全市范围内正常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5%2021年3月-11月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委托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县(区)级各县区司法局自行制定计划和工作方案
2安宁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1)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2)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专项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律师:10%
律所:20%
2021年3月-11月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县(区)级
3安宁市司法局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设立层级所主管的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30%2021年3月-11月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三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六条县(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