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湄旅游度假区建设拟用地项目征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4:57 浏览次数: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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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双湄旅游度假区建设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化解青龙街道批而未供土地问题,圆满完成安宁市2021年度征地拆迁和土地供应工作任务。确保双湄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落地建设,青龙街道办事处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进行征收、对地上附着物(包括农作物、林木、建构筑物)等进行补偿并清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用途

(一)项目名称:双湄旅游度假区建设拟用地项目

(二)建设内容:以水库生态为依托,打造集半山酒店、会务培训、温泉度假村、康体养生养老、休闲度假、商业餐饮、水上娱乐于一体的双湄休闲度假旅游服务区

(三)用途:实现产业融合,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职能。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征地涉及青龙村委会打金甸村民小组、双湄村委会双湄村民小组共计119.66亩土地的征地补偿。(具体以项目红线土地分类统计面积为准)

(二)东至打金甸村大溜槽,南至打金甸水库,西至双湄村民小组,北至双湄一、二、三路。(四至范围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实施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

征收实施单位原则上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6《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46号公告)补偿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用地范围中土地权属归集体所有有个人或单位私挖乱栽作物、苗木果树建设筑物等的,务必在项目征地拆迁前自行清除,期未清除的作物和建筑物将由集体进行统一清除,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之日起,青龙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工作组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进行清点、评估和补偿,请相关单位及个人相互告知并给予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征地范围红线内抢栽、抢种、抢搭、抢建地上附着物和构建筑物,严禁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工程,青龙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全域航拍和现场核实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一经发现上述现象,抢栽抢种及抢搭抢建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同时,永久取消享受三个百万惠民补贴。

特此公告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