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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5:56
编辑: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局属各科室、各中心:

根据《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双随机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 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户数

任务时间

检查方式

制定依据

实施检查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安宁市范围内建筑业施工企业

1%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 第二十五条。 

县(市)


2

施工许可证批后监督

施工许可证批后管理监督检查

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2%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县(市)


3

监理企业监督检查

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全市监理企业

1户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条

县(市)


4

全市物业已备案居民住宅项目监管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全市物业已备案物业管理企业

4%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四条

县(市)


5

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对公共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辖区内公共人民防空工程

1户

9月-11月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

县(市)


6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021年新开工建设人防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021年新开工建设人防工程项目及各参建单位

15%

9月-11月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

县(市)


7

房地产市场监管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检查

安宁市范围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5%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市)


8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与执法监督

安宁市燃气经营企业

20%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

《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条

县(市)


9

建设工程造价监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监督检查

安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户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2001年第107号第四条、《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条

县(市)


10

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督

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建设主管部门

2%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云府登1094号、省住建厅公告第45号)第六条第二款;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决议》(昆人发〔2009〕95号

县(市)



附件2:

2021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任务时间

抽查比例/户数

检查方式

实施检查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和房地产行业定价情况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1年4月-11月

5%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