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时间:2021-05-03 10:53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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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简述:参保人因户籍迁移变动的,根据自身情况,均可自愿提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材料:参保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册复印件3份、关系转移申请1份、审批表3份(街道协助提供)

办理方式: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负责人员处初审通过后,由参保人自己携带街道初审通过后的材料到上级部门办理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