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办事处2021年解决脱贫群众困难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住房保障排查工作方案
金方街道办事处2021年解决脱贫群众困难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住房保障排查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重点排查“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全面完成和入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是否全部达标,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是否建立,因灾或因其他原因新增住房不达标问题是否及时解决。
二、 排查对象及范围
对街道四类重点对象及无能力建设户进行危房改造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户,纳入排查范围。主要是:1.无能力建房户(无子女);2.弱建房能力农户;3.改造意愿强烈,但经济支撑不足的农户。
凡是下列六种类型危房户不列为排查对象:1.同户家人有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2.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不自己改造的;3.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4.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消费性机动车的;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6.已经申报拆旧建新,且有能力自行改造危房的。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的指示精神,吸取“陕西洛南”深刻教训,切实排查和整改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全力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措施,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检验。
(二)突出实效。要突出为民办实事的导向,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问题为核心,以夯实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查找和解决影响脱贫质量的问题。
(三)严肃纪律。对排查、反馈的问题,街道、村委会和村小组要不找理由、不强调客观、不回避矛盾,主动认领,全面整改。排查整改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四)强化落实。街道相关部门、村委会和村小组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快工作推进落实见效,按要求时限报送相关材料,
四、 建立健全监测机制
1. 排除客观原因,在系统维护上,需要城规中心和村(居)委会民政、农村住房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自下而上,主抓村委会、村小组,其他部门做好配合的同时,在主观上重视,端正态度,切实为民着想,本着为村民负责任的态度,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调查新增或减少的三类人群(“四类”、“非四类”、五类人群),及时更新上报数据,从源头减少后期排查不必要的麻烦。
2. 建立健全街道农房数据库。通过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和自然隐患排查行动,将排查数据汇总整理,建立数据库,将农村房屋管理数字化,由各村委会、村小组共同组成信息员,如发现有返贫、新增“四类”人员和安全性不达标房屋,及时报告街道城管中心,及时更新农户房屋和人员信息,然后上报上级部门。形成街道-部门-村委会-村小组房屋检测信息链。
金方街道办事处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