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指南
一、审批依据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试行)》(昆政办〔2015〕64号);
2.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15〕3号)。
二、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社区、村附意见盖章;
2.《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各3份;
3.身份证、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优抚证、退伍证、《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及参战鉴定复印件各1份;
4. 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评议及公示材料;
5.《失业证》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6.农村信用社账号。
三、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社区、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组织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分别进行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附意见盖章—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分管领导审核附意见盖章—上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发放。
四、受理地点和办理窗口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
办理窗口:社区、村为民服务站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五、咨询电话:0871—68678636,0871—68678518
六、监督电话:0871—6867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