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理指南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5-13 14:07 浏览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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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一、审批依据

《安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二、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社区、村附意见盖章;

2.安宁市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3份;

3.身份证、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退伍证、优抚证复印件各1份;

4. 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评议及公示材料;

5.医疗费用结算单及相关材料;

6.富滇银行账号。

三、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社区、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组织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分别进行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附意见盖章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分管领导审核附意见盖章上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下拨资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救助金

四、受理地点和办理窗口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

办理窗口:社区、村为民服务站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五、咨询电话:0871—68678636,0871—68678518

六、监督电话:0871—68678758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优抚对象

二、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社区、村附意见盖章;

2.安宁市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3份;

3.身份证、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退伍证、优抚证复印件各1份;

4. 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评议及公示材料;

5.医疗费用结算单及相关材料;

6.富滇银行账号。

三、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社区、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组织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两级分别进行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附意见盖章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分管领导审核附意见盖章上报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下拨资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