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具有连然街道辖区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属优待对象。具有连然街道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和在连然街道居住一年以上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老年人,均可。
二、审批依据
省政府规章:《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999年4月2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老年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申领全省统一印制的《老年人优待证》。老龄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达到规定年龄的老年人核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老年人优待证》;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外来暂住老年人还需递交《居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申请办理,社区(村)审核资料合格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核,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核,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10日内在申请办理的社区(村)领取老年人优待证。
六、受理地点和办理窗口
受理地点:安宁市泉山路3号连然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楼二楼
办理窗口:连然街道为民服务大厅老年优待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
六、窗口电话:0871-68678636
七、监督电话:0871-6867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