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申请享受养老生活补助办理指南
一、审批条件
(1)申请人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人口(或农转城人员);(2)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年满60周岁;(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无违法多生育行为;(6)本人及配偶必须有婚育史即结婚史、生育史、怀孕史。
二、审批依据
《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第四条。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2)公安机关出具的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配偶死亡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没有的由村委会出具只有一个孩子的证明;(4)3张照片;(5)离婚的还需出具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6)独生子女为收养(有合法收养手续)但申请人有生育史的,申请人必须出具生育史证明或怀孕史证明;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应当将审批表及上述材料交所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后签署意见后,再由连然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办理。
五、受理地点和办理部门
受理地点:安宁市泉山路3号连然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楼二楼
办理部门:连然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办)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
六、咨询电话:0871-68678519
七、监督电话:0871-6867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