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街道团工委开展“我为青少年做件事”——法治教育进学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3 11:20 浏览次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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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团员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区域团建化联盟,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5月12日下午县街街道团工委联合安宁市县街学校、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团委,为安宁市县街学校全体七年级学生举行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

此次讲座以“我为青少年做件事 法治教育进学校”为主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进行宣讲。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团委四级高级警长缪警官,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攀比心和消费观,容易遭受网络、电信诈骗危害、沉迷于网络游戏等问题,播放了《青春之殇》警示教育片。用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展示了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消除攀比心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团工委书记也提出学生要认真学习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为缓解学生压力,为学生解决生活困惑,云南省委未成年犯管教所得两位警官还为学生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此次心理辅导更好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改善不成熟的偏差态度和行为,培养他们面对生活、面对自我、面对现实、面向未来的积极人生态度。

人生路漫漫,青少年只有通过学习法治、了解少管所“围墙”之内的生活,才能让青少年更加警醒,让祖国花朵在阳光下茁壮成长。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青少年法治教育对于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高尚的人生观、有利于规范青少年的行为、有利于帮助青少年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从而为祖国培养合格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