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2021年度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经办程序指南》
二、政策对象
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贷款额度
最高为15万元。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安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
2.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参保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外);
3.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4.申请人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夫妻互为共同借款人,申请的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次。(“一次”,指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周期。如遇提前还款,按提前还款时间来计算周期)
5.其中申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不能早于2009年1月1日。
五、申请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借款人《就业创业证》、婚姻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协议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填写贷款审批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社区(村)收齐材料上报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进行初审后上报到就业人才中心,就业人才中心复审并移交银行,由银行完成征信审核、入户调查、项目风险评估等,无异议后放款。
七、办理地点(方式)
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连然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0871—6867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