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封存、停保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5-14 11:16 浏览次数:374
字号:[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封存、停保办理流程说明

根据《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停)保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手续,现对部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愿参加失业保险流程

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采取自愿参保原则,申请人户籍不能是农业性质(含城转农,可与户籍地街道社区咨询确认),未超过男52岁,女48岁年龄购买(年度人员参保高年龄限制以年度下发文件规定为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强制其本人参保,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

⒈ 在《就业创业证》第五页上做灵活就业登记(社区办理,要确保最新登记状态“灵活就业”请经办机构及时更新人员状态且必须打印)。

注明:新参保人员登记灵活就业满一年,才可以买失业保险。

⒉ 新参保人员需开具当年《灵活就业证明书》,往年参保人员不需开具(从2019年11月6日恢复此项办理要求)

第1~2项:所属社区办理。,而后携带3~7项。

⒊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⒋《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⒌ 上年度收据协议(仅限往年已参保人员)

⒍ 免冠照片一张(仅限新参保人员,创安办理手续时使用)

⒎ 本地农村信用社办卡,并签代扣协议

第3~7项:自愿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携带资料到创安代理公司(柳树社区对面二楼)办理参保缴费事宜。

(二)封存(封停)流程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找到工作单位,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同参保人员购买失业保险,需办理手续,即为封停,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

⒈ 在社区领取失业保险封存申报表(需一张照片),并及时更新《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信息。

(要确保人员最新登记状态为“退出灵活就业”,请经办机构及时更新人员状态且必须打印)。

第1项:所属社区办理,而后携带2~5项。

⒉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⒊ 《就业创业证》(原件)

⒋ 收据协议(缴费后返还的收据协议书)

⒌ 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均可,且就业创业证第六页上最新状态为失业状态)

第2~5项:携带资料到宁湖大厦裙楼4楼失业保险窗口(1-2号窗口)办理相关封存手续。

(三)停保(退保)流程

参保人员不愿意继续购买或年龄超过规定(年度人员参保高年龄限制以年度下发文件规定为准),所需办理手续,即为停保,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

⒈ 在社区领取失业停保申报表(需一张照片),并及时更新《就业创业证》第六页上失业登记信息。(要确保人员最新登记状态为“退出灵活就业”,请经办机构及时更新人员状态且必须打印)。

第1项:所属社区办理,而后到创安代理公司(柳树社区对面二楼)办理档案提取手续(由创安开具《证明书》),最后带档案材料(含《证明书》)。

⒉ 身份证(原件)

⒊ 《就业创业证》(原件)

⒋ 收据协议(缴费后返还 的收据协议书)

⒌ 停保人本人证件办理的工行卡储蓄卡

⒍ 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和工行卡复印在一张纸)

⒎ 免冠照片二张(宁湖大厦办理手续时使用)

⒏ 如个人购买职工医保提供医保卡(原件,复印件1份并与身份证和工行卡复印在一张纸),如个人购买居民医保的此项不做准备。

第3~8项:携带资料到宁湖大厦裙楼4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停保(中心3-4号窗口)和待遇核发(中心1-2号窗口)。

备注:需本人亲自前来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联系电话:68688041

办理参(停)保中需重点注意事项

存在以下情况的个人缴纳费用不予退还(人员参保时必须一并告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⒈缴费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发生死亡的;

⒉年满法定退休年龄;

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待遇停止发放;

⒋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⒌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的必须办理停保封存。封存后单位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原封存的失业保险待遇不能享受;

⒍当年度缴费,需次年实收到账才能停保,其他往年度缴费的办理停保时间不限;

⒎人员从企业离职,离职原因为“员工主动辞职”(个人主动提出离职,未被企业主动辞退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用工登记》信息为准),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且本年度不得参保;

⒏参保办理中,当年度已发生月份中,如申请人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有单位为申请人参保的情况,当年无法再次参保。

⒐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死亡的,请家属到我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领丧葬费、抚恤金(抚恤金领取范围:死亡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时段内死亡,有直系家属健在或有未满14周岁的直系儿女的),让家属能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