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公告(集体土地)
《安宁市土地征收公告》(2021)第2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安政征字〔2021〕第2号)及《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由安宁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1日通过,该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3月23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张贴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征地拆迁范围:东起和平立交,西止于昆畹东路螳螂川桥,涉及极乐村民委员会、螳川社区居民委员会、宝兴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土地(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项目征收补偿方式:(1)产权调换;(2)货币补偿。
三、先签订协议先选房,以签订《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四、本《征收公告》公布后,被征迁人可到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迁办公室咨询征收相关事宜,自5月7日起征收范围内的产权单位及个人的产权人请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户口册、居民身份证、单位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到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迁办公室,根据可调换建筑面积等因素协商签订《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签订《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待产权调换房选房完毕后,签订《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六、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收阶段安排,征收奖励及补助时段:
第一时段:2021年5月7日——2021年8月4日
第二时段:2021年8月5日——2021年9月3日
第三时段:2021年9月4日——2021年9月18日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励及补助办法按照《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文件执行。
(一)被征迁人在签订完《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
(二)征迁范围内产权单位及个人应在《征收公告》公布时间内及时处理妥当不动产上设立的租赁、抵押等法律关系,以便顺利签订并履行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征收范围内的产权单位及个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与征迁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拆除。
(四)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地点: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征迁办公室。联系电话: 68692642。
(五)安宁市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间:2021年5月7日起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不休。
特此公告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