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受安宁市人民政府委托, 现将《安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2021年 1月20 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连然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8672522。
邮寄地址:安宁市泉山路3号连然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邮编:650300)。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2021年 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加快安宁城市化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功能,根据安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决定对石安公路(安宁入城段)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的有关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用)收土地范围:东起和平立交,西止昆畹东路螳螂川桥(红线图附后)。
二、土地现状:现有耕地11.424亩、林地9.8685亩、园地0.0255亩、集体建设用地 110.2395亩、其他用地 0.357亩。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详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
四、实施部门: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自行准备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以备办理登记手续。
从连然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之日起,凡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