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街道2020年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工作改造对象范围

发布时间:2021-05-14 16:00 浏览次数:64
字号:[ ]

(一)连片(整村)改造对象范围

以农户自愿为准,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整村列入改造对象范围。

(二)成群、岔花、零星改造对象范围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列入县街街道2020年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成群、岔花、零星改造对象范围:

1. 县街街道户籍且现有唯一住房严重破损、无能力修缮。

2. 本户(含户籍户和婚姻家庭户<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无安全住房(含商品房、自建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等)、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

3. 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不是国家公职人员;

4. 家庭汽车购价在10万元以下。

(三)因灾祸、疾病、孩子就学等特殊情况致困的家庭,以组、村民主评议程序决定。

(四)职教规划区保留村符合政策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