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脿街道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根据年初市国土部门组织地质专家对街道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再次进行实地勘查,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结合街道地质灾害情况,特制定禄脿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在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调查圈定重点地质灾害点(带),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系统。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防范”,避免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贯彻领导负责制,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防救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调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地质灾害分布基本情况
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导致一系列的地质灾害发生。形成地面塌陷、地裂缝,自然原因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所造成的重要设施破坏、房屋倒塌、道路受损、地下水系的流向破坏,水源干涸、地表压力失衡。经调查我街道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滑坡,主要灾害点是:牛厂箐村的不稳定滑坡和泥石流,摆衣甸村、大栗树村和李家院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上禄脿砂场的弃土场滑坡。随着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升温,一定时期内禄脿区域内仍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因此在原有灾害点基础上应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区和弃土场作为重点防范区。因我街道辖区地质灾害点分布形成了点多、线长、面广,再加上受自然地质环境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因此作为次重点防治区,需要加强防范,避免遭受地质灾害危害。
三、2021年地质灾害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底,安宁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危害人口152户524人,威胁道路、排水、寺庙、耕地、高速公路、桥梁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基础生活设施,威胁资产总计1069万元。结合2021上半年干旱加剧下半年有可能形成突发性、灾害性强降雨过程的气象条件,预测2021年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受地下水疏排和地下水位降低等地质环境条件恶化效应加强因素影响,禄脿街道牛场箐的小型滑坡和李家院村、摆衣甸村、大栗树村地面塌陷灾害会续发扩散。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
根据街道辖区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和危害特征,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和人为工程活动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21年我街道发生地质灾害的类型仍以滑坡、泥石流、地裂陷和不稳定斜坡塌方为主;威胁危害对象主要以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矿山企业等为主。在山区农村,以自然因素或人工切坡诱发的小型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为主;在新建公路施工区及弃土场和矿产资源开采区(上禄脿砂场露天采区人工边坡、弃土填埋区和祥丰磷石膏弃渣库堆积区),以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和不稳定崩塌为主;局部地段(李家院、大栗树、摆衣甸村庄周边地区)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牛场箐、锅底塘村庄周边地区)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受降雨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5—10月,此时段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虽然在时段上具有不确定性,但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仍较高。
五、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的预防是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艰苦工作,为此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在预测预防、避险救护,治理工程上狠下功夫。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领导对地质灾害有新的认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而提高防灾、抗灾的自觉性,避免人员伤亡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禄脿自然资源所要在划定的监测点和铁路、公路施工区和弃土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避灾撤离路线和避灾临时安置点标识。为切实将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需要动员全街道各方面力量,加强监测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从而增加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治机构
要全面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街道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个群抓群防的防治体系。
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刚任组长的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单位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禄脿自然资源所,负责日常事务(电话68722077)。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预案的实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村(居)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联络员,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及收集地质资料等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单位和居民采取积极预防治理和抢险措施,对险情严重确无治理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采取撤离村民的避灾措施,对已实施避险搬迁安置仍居住在原地质灾害点的居民采取劝离措施,各村小组监测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阶段要认真履行监测职责及做好监测台账记录。
(二)抓好地质灾害监测和“两卡一书”的发放工作
依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根据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长期监测。按照划定的防灾重点和主要危险区将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隐患通知书发放到各村(居)委会、村小组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发现一处、发放一处,不留死角、不漏发。“两卡一书”发放后要汇总存档,并将发放情况上报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测方法为目视巡查和设桩、贴片监测。根据其特征分为一般监测,次重点监测、重点监测、特别监测等级别,各监测级别的巡查或观测须在以下间隔时间内完成:一般监测点:三个月;次重点监测点:一个月;重点监测点:一周;特别监测点:24小时。各监测预防责任人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度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马刀林出现等)的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报。发现险情或有危险征兆时,敲锣警告、口哨、喇叭广播,及时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上报街道行政办公室及禄脿自然资源所。
为防止重大险情发生,在不同情况下,如降雨量大于50mm或地震、暴雨、连阴雨时重点监测均应转为特别监测。各监测点监测人及责任人,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禄脿自然资源所。
(三)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培训制度
1.禄脿自然资源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级监测、巡查人员进行地质灾害知识培训,掌握监测方法,发现灾情隐患,熟悉报警方法、撤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2.街道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大家自发地保护地质环境,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