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指导

发布时间:2021-05-15 10:39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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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内容

  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指导服务、介绍服务、委托服务、管理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

  三、提交材料

  1.携带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

  四、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服务地点(方式)

  带齐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办理

  六、咨询电话

  0871—6872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