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街道养老服务业务办理指南
1. 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通[2013]23号)、《安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高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安老办通〔2018〕11号)
2. 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是指具有我市常住农业人口户籍和因发展需要整体转迁、征地拆迁、整体搬迁、失地农民、农转城等的老年人。城市老年人是指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人口户籍的老年人。具体补助对象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城市老年人,不含国家供养的“五保”老人。
3. 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最低补助标准为:年满6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80元生活补助。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农村和城市老年人最低补助标准为:年满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助;年满90至9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4. 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5.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身份证及户口册复印件
6. 办理流程:各村(居)民小组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老年人户籍资料、是否能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等情况逐一核实,进行初审。经初审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各村(居)民小组长报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再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报市民政局同意后,即可发放。
7. 办理部门:温泉街道社保中心及各村社区
8.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9. 办理时间、地点:年满60周岁即可到所属村社区办理(城市老年人需年满80周岁)
10. 咨询电话:温泉社区68631026
羊角社区68631138、后山村委会68630044
官庄村委会68631499、甸中村委会68630366
温泉街道办事处6863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