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创造优美的人居卫生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树立我街道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安宁市巩固卫生城市的工作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以创造优美的城乡卫生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力提升我村的对外形象和卫生环境。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原则。
严格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全村总体工作思路,按照“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配合、督查考核、奖罚兑现”;“谁主管、谁负责”, 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到片、到路段、到村组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范围。
全村辖区内所有的村间道路,村组周边环境,通村公路,过境公路以及辖区各单位均纳入卫生管理的区域范围。
四、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
1、所有村、组必须建有固定的垃圾场,有专人负责清理拉运,并有专门固定的垃圾填埋点。
2、各村小组必须整洁干净,绿化、美化、亮化到位,村内无“五堆”现象。
3、通村公路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设立管护员,实行“三位一体”管理,按时清扫路面。管护行道树木,管理公路设施,路旁10米内无“五堆”、“五乱”。
4、村卫生按照创建卫生模范村的标准执行。
5、严格落实夏、秋两季的“四禁止”工作责任制,达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高标准,高质量的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及目标责任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1、对于不负责任的环卫工人,由乡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对工作不到位的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2、村实行环境卫生月考核,季考评工作责任制,对考核合格的村适当补贴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村扣除适当工作经费,并分别处罚包保责任人、包村干部、村干部。
3、对连续三次卫生考核不合格的村,村干部予以取消包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