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2021年城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27 09:49 浏览次数:193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卫生工作,促进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的顺利进行,便于检查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卫生状况,培养辖区居民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 检查制度:

1、街道办事处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负责辖区企业单位及村委会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2、检查评比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进行。

3、村委会每季度对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和村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二、 评比制度:

1、每季度评比一次,年底总评。

2、设卫生先进单位一个,先进村一个。

3、单位和各村检查评比的成绩每季公布一次好的进行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三、 评比条件:

卫生先进单位必须达到:

a)   有卫生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b)   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下水道畅通,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c)   室内整洁,会议室有禁烟标志,有消毒桶。

d)   企业:职工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等符合卫生要求。

e)   硬化、绿化、美化达标。

f)   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g)   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h)内部厕所水冲化、干净、整洁。

村民区必须做到:

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配备清扫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保证污水通畅。

4、可绿化面积达到80%以上,环境整洁优美。

5、村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6、居民区小区内不乱停车辆。

公共场所:

1、有专人清扫保洁,室内地面清洁。

2、停车场有密闭垃圾箱、洗车台、无废弃物。

3、搞好周边环境整洁工作,无烟头、纸屑、果皮、痰迹。

4、无乱设摊点、乱停车辆。

四、奖励办法:

由村委会评比先进单位和村小组,召开“三委”干部会议审核后年底考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