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城乡道路日常保洁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27 09:57 浏览次数: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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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保洁水平,确保农村公路保洁管理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使我街道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人民群众有个优美整洁的环境,加强对道路保洁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1、保洁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完成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2、道路实行每天2次清扫全天保洁。夏季(4月-10月)第1次普扫7:30前结束,第2次普扫15:30前结束,冬季(11月-3月)第1次普扫8:0皮壳、纸屑等杂物。每5平方米内的烟头及相应大小的杂物不超过2个。

4、道路清扫的垃圾和废弃物,应及时倒入垃圾容器,严禁露天堆放。

5、清扫保洁应符合“四无、四净”(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污物积水;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净、人行道净、花坛净)的标准。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10元。    

6、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给予批评及罚款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请假必须报负责人批准。病假、事假超过期限的,事假扣除每天两倍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病假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7、保洁员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不好,包括责任区内的设施的整洁,一次不达标的罚10元,两次罚20元,三次以上不达标者予以辞退。      

8、发现在工作时间内聚集聊天者,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9、及时掌握设施损坏保养情况,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向上级反映。若有损坏而没有发现或上报的一次罚20元。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10、对保洁工作完成出色、片区卫生况状较好、遵守考勤制度的保洁员给予奖励。    

11、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如有抵触情绪将予以辞退。

12、如有需要对路面实行洒(冲)水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洒(冲)水作业的每次扣30元/次。

13、遇雨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除冰作业,道路积水的疏通与清淤作业及时处理。

14、保洁路段发现影响保洁的乱搭乱建、占道堆放、占道施工、损坏绿化等情况,要及时上报。